《法制日报》报道我省持续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制度

  • 发布日期: 2016-08-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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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法制日报》以《浙江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应援尽援”》为题,报道了我省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制度的工作做法和经验,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浙江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应援尽援”
“法律便利店”开到群众家门口

  公共法律服务,需要人和钱的投入。经费保障缺乏,往往是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短板;而法援机构地处偏远,也让困难群众疲于奔波……在浙江,这些都不再是问题。近年来,浙江法律援助的质量管理、涉军法援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已建成上百个“法律便利店”(临街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3000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意见要求,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再谋新篇,继续走在前列。


实行经费全额保障

  2016上半年,浙江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7538.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
  伴随经费投入增长的是业务量的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3238件,同比增长5.37%,共接受法律咨询177023件,同比增加1.86%。
  浙江高度重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2013年,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该办法,自2014年起,浙江省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刑事案件补贴增加到1500元,跨区域最高可达3000元;民事、行政案件增加到1800元,跨区域最高可达3600元。对欠发达地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从800万元提高到1400万元。
  去年,两办出台意见后,浙江随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经济困难审查门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在经费保障方面,要求各地建立办案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并实行法律援助经费全额保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目前,全省55个市、县(市、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不受预算数额限制,实行实报实销、全额保障。
  为补齐经费保障“短板”,台州市将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咨询、值班、代书、宣传、调解、质量评估等活动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补贴范围。
  台州市法援中心主任林永鉴介绍,2015年,台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值班补贴支出总额758万;今年法援专项经费预算总额867万。

 

降低门槛扩大范围

  “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介绍说,如今,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扩大到除经济类纠纷外的所有民生领域,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等四类人员则取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审查,并全面开展公证、司法鉴定、申诉代理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台州的一家法律便利店位于椒江区景元路21号,360平方米的接待大厅里,标准化窗口、视频接待室、法律书吧、12348呼叫中心、私密谈话室、自助终端等一应俱全。
  今年77岁的老周是台州一家国企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工作了38年,但企业却认定他只有22年工龄,退休金也少了一大块。
  “按照规定,收入只有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人才能申请援助。我现在退休工资3000元,老婆没收入,我们家这样的情况,能申请援助吗?”老周向法援中心求助。
  “您的情况正好符合省里这次新出台的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林鉴永说,新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申请门槛,70岁以上老年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需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林鉴永一席话说得老周眉头舒展。在一旁的市民老钱却忍不住了,“我今年46岁,也不是贫困户,我就不能找你们求助了吗”?
  原来,老钱曾是开大货车跑长途的司机,前年出了交通事故,为医治伤病欠了不少债。法院缺席宣判他赔给委托运输方1万多元。现在判决生效了,老钱却觉得法院事实认定有问题,想重新打官司。但如果请律师,相关收费不低,他又承担不起费用。
  “您的情况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现在新政策已经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决又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了。”林鉴永建议老钱把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后送到该中心。如果有理有据,中心将指派律师,免费为老钱代理,向法院提出申诉。

 

设工作站贴近服务

  在浙江,除了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临街设立法律便利店外,还依托基层司法所以及在工、青、妇、老、残、林业、劳动仲裁、法院、看守所、监狱、戒毒所、部队、信访、高校等行业部门设立法援工作站,拓展了法援工作覆盖面,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进驻法院、写诉状,代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诉案件和其他案件,参与符合法援条件案件的人民调解……法院法援工作站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由律师志愿者驻点,每周一到周五上午,律师志愿者准时上岗、轮流坐班,耐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去年9月1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高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法援律师到省高院工作站值班,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各市、县积极推进法院法援工作站建设,已实现全覆盖。
  7月21日是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觉明在杭州市中院的值班日,一天下来,接待了好几批当事人。他深有体会地说:“法院法援工作站通过律师法律咨询,若有调解意向,则可直接对接诉讼调解部门;若初查符合法援条件则可进入法援程序;若代书符合立案条件则可直接进入立案程序。法援与法院诉讼环节无缝对接,直接体现了快捷和便民的立法目的。”
  今年7月4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也正式挂牌运行,工作站位于省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的东侧,每周一、周二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全天值班,首批值班律师共有30名,为申诉控告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当事人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内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和初审,为群众获得援助提供了一条新通道。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永根介绍说:“在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机制,不仅有利于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的中立优势和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求,而且也有利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与检察工作的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和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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