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证行业“三抓三促”助力“美丽台州”建设
- 发布日期: 2016- 08- 11 16: 21
今年以来,台州市公证行业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全力护航“美丽台州”建设。
一是抓职能作用,促小微企业发展。今年2月,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公证行业服务小微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公证业务结构。针对小微企业点多线长,分布面广和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特点,通过调查研究、设便民点、网上咨询、集中办理、预约办证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专题座谈、现场公证监督等综合性、深层次的公证服务。主动变“坐诊”为“巡诊”,变“专家门诊”为“现场会诊”,推动服务“平台前移”,真正做到惠企便民。制订出台《办理小微企业公证优惠办法》,开展“公证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强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研究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公证解决方案。截止7月,全市各公证机构已走访工业园区、集贸市场等小微企业的集聚区,为小微企业现场办证和上门服务100多件(次)。举办法律服务恳谈会183场,办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公证857件,排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矛盾497起,印制万余份公证宣传手册。
二是抓法律援助,促服务效能提高。3月份,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证、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涉及民生事项,纳入到台州市公证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同时,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提升援助能力,明确援助办结时限,提高援助效率,建立《公证法律援助事项登记簿》,定期对公证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考评,做到科学管控,确保援助质量。组织公证人员深入村组、社区,积极为老人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主动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项,使他们在家也能享受至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289件,减免106万元;上门办证392件,解答法律咨询1194人次。
三是抓质量建设,促公信力提升。根据《台州市公证机构考核评分标准》,全市各公证机构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卷宗评查量不低于办证总量的10%,重点检查继承、遗嘱、证据保全、招投标、合同(协议)、涉外等6类公证,市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证处对公证质量进行抽查和交叉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7月12日至14日,抽调全市10名公证处主任担任检查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采用各县市区交叉检查方式,随机抽取101本卷宗进行了封闭集中评审,查找办证程序、公证文书和案卷归档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各卷宗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一逐条列出,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各公证处规范管理,提升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职能作用,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分析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研究、讨论,提高办证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