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司法局“三个突出”做好涉军法律援助

  • 发布日期: 2016-07-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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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司法局着眼于构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紧扣双拥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力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把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优。
  一是以创建为契机,突出涉军法律援助力度。以永康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市为契机,永康市司法局加大法律拥军工作力度,加强目标责任管理。根据永康市两办印发的《关于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四年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将法律拥军纳入司法局年度工作,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的司法局“法律拥军领导工作小组”,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着眼最大限度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利,根据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及省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放宽法律援助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优抚待遇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等涉及军人军属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是以活动为抓手,突出涉军法律援助长效。制定部署全年“温情手牵手,法援面对面”系列活动之法律援助进部队,开展“一堂法制讲座、一套法律书籍、一场法律咨询、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的“四个一”活动,通过深入部队走访,了解部队官兵对法律的需求,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涉及国防和军队利益的法律法规等。今年共举办法制讲座3场,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5人次,发放援助宣传资料180份。积极构筑涉军法律援助“连心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目前已在永康市人武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永康市武警三中队、永康市消防大队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确立了专门的联络员,制定了结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让官兵通过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实现“涉军法律援助零距离”。 制作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卡》。在每年征兵入伍之际,现场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卡》,持卡者遇到相关法律疑问,即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确保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三是以服务为重点,突出涉军法律援助实效。开设“绿色通道”,应援快援。在接待窗口设立“军人军属优先”指引牌,对军人军属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和优先指派。突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针对在外服役的本地军属,在发生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需要服役官兵的授权时,通过异地协作机制,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同配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协调处理。强化质量监管,应援优援。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选派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强的人员承办,注重案件追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丰富服务内容,应援尽援。对涉军法律援助,除直接指派援助律师参与诉讼外,提供代书及维权辅导。对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提供代拟法律文书。今年上半年共为军人军属代书8份。根据案件类型和案情实际,提供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主张分析梳理、证据取得方式指导等维权辅导,帮助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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