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试行村居人民调解“3+X”模式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 2016-07-20 14:41
今年5月份,瓯海区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难易程度,在村居(社区)试行人民调解“3+x”分类调处模式——“3”是指三种调解方式,x表示多种保障机制,村居调解占比有了明显提升。运行两个月来,全区共调处纠纷651件(交调衔接除外),村居调处143件,占比为21.97%,村居调处量和占比率分别同比上升350%和400%。
一是调解方式与内容并行,合理界定调解主体。对于简单纠纷由村居调委会进行口头调解,村居调解员只需在调解登记簿上记录双方当事人和矛盾纠纷调处的基本信息,不必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轻微损害赔偿等常见性一般民间矛盾纠纷,由司法所专职调解员或区法律援助中心坐班律师通过视频指导村居调委会进行调解,由村居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在村居调处有更好效果的历史遗留纠纷、复杂邻里纠纷等疑难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主任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处化解,由法律顾问指导村居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
二是信息采集与传递同步,实时掌控调解情况。建立由14名镇街专职调解员组成的信息联络员队伍,再由信息联络员分别建立本辖区人民调解员微信工作群,编织一张调解信息网络,一方面督促村居调解员及时上传已调解的案件信息,以及疑难案件上报请援,另一方面随时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实时沟通”。开通瓯海司法公共服务网,开辟人民调解专栏,设置法律知识库、专家咨询库、典型案例库、规章制度库、调解员风采库、外地先进经验库等6个板块,村居调解员可根据授权通过平台查阅相关资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
三是激励机制与培训交替,有效提升调解能力。启用专项资金,对难易程度不同的案件,予以村居人民调解员每件15至500元不等的“以奖代补”。每月对各镇街的村居人民调解案件进行统计和通报,不定期对村居人民调解案件进行抽查,将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镇街综治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定期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保障机制,并根据总结情况,对全区281个村居调解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回培训,提高村居调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组织“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发动村居调解员参加,以公开接受群众投票的形式,广泛宣传调解员的工作事迹,提升调解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