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推进三项创新驱动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发展
- 发布日期: 2016- 07- 14 12: 56
近年来,桐庐县从平台、机制、队伍三方面入手,推进多项创新举措,专业化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该县已培育成熟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家,成功建立并运行大调解中心,2016年1-6月,该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406起,调解成功4375起。
一、推进平台创新驱动服务机构规范化。一是完善大调解中心。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资源,在大调解中心配备律师、专职调解员等常驻力量,政法委、信访局、人民法院及各乡镇(街道)在内的17家成员单位按照“有分有合、相对集中”的总体原则,协同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功构建了综合调解与专业调解相互支撑、协同发挥作用的大格局。二是开创个性化调解室。江南司法所因地制宜开创“疑难杂症工作室”,通过“民情收集立体化、矛盾化解个性化、隐患预防常态化”的创新举措破解疑难纠纷,实现疑难信访案件零增长。分水司法所创建“晓铭调解室”,以司法所长名字命名,由多名资深人民调解员组成一支精英调解团队,名人效应充分体现,2016年1-6月,晓铭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302起,案件涉及金额总数达1000余万元。
二、推进机制创新驱动服务调解模式科学化。一是探索援调对接机制。大调解中心与县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法律援助窗口对于数额较小或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且适宜调解的案件,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引导至大调解中心,大调解中心根据案件类型进行直接调处或分流调处,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避免了当事人苦于应诉的尴尬。二是创研社会矛盾纠纷评议机制。富春江司法所在调处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时,邀请民意代表参与,客观呈现纠纷案情和矛盾焦点,听取公众意见,运用舆论评价机制着力解决信访难题及重大疑难纠纷,成效明显,2016年1-6月,富春江司法所共调处成功矛盾纠纷624起。
三、推进人才创新驱动服务队伍社会化。一是发展兼职调解员队伍,实现专兼互补。在原有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5名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大力培育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兼职调解员队伍,目前已培育兼职队伍3支。吸纳一批有一定法律知识、群众基础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二是发展志愿者队伍,补齐行业短板。为适应化解特定矛盾纠纷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了一支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招募了21名来自退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长、组长等不同群体的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调解工作,逐步建立基层人民调解“1+x”组织网络。三是发展地方特色队伍,体现因地制宜。桐庐县合村乡今年大力推进“全域旅游乡”建设,合村乡全域3a景区——生仙里风景区人气高涨,游客络绎不绝,但旅游高峰期同时也伴随矛盾纠纷易发期而来,为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等纠纷,今年6月合村乡建立由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和旅游公司人员组成的旅游调解小组,针对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旅游安全问题处置、旅游纠纷化解开展工作,为游客提供安心舒适的游览环境。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