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司法局力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四化”建设
- 发布日期: 2016-07-11 20:47
2011年,瓯海区司法局在该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五年来,通过创新机制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提供对点服务、组织团队进驻等举措,实现工作站“四化”建设目标。截至今年6月底,共受理初审刑事法律援助申请768件,开展案件中期回访765件,结案回访277件。
一是创新机制建设,促进看守所法律援助流程规范化。建立通知类案件快速流转机制,与该区公安分局明确通知类案件在接收之日起24小时之内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送交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由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区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确保案件顺利快捷流转。建立轻微刑案法律援助申请快办机制,对于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标注快速办理字样,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证明简化为经济困难承诺书,办理时间从原先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实现当日受理当日移送。建立全程援助机制,帮助需上诉的对象向市局转交申请,实现辩护阶段前移,全程无缝衔接。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实现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申请常态化。通过看守所内部网络、视频、看守所杂志、广播等渠道,宣传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范围、申请的程序和途径。指导看守所管教民警深入各个监室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法律援助须知》等宣传资料。专门制定《瓯海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章程》,编入看守所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在押人员学习。开展“法律援助进看守所”活动,先后组织律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次;联合温州医学院举办“展望明天,共创和谐”互动活动。
三是规范援助程序,确保看守所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化。由管教民警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整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送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无法提供经济情况证明时,由管教民警开展调查,结合申请人被羁押期间的消费情况、账户存款等情况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的监督检查,利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便捷性,按月进入监区对刑事案件受援人进行回访,截至今年6月底共开展案件回访1042人次。定期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会、业务培训会,编印《法律援助业务指导手册》,发放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通过法律援助qq群、微信工作群等通讯工具,远程指导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组织团队进驻,提升看守所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化。今年以来该区司法局整合现有法律资源,精心挑选6家律师事务所的17位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实行进驻值班制度,分别于每周二和每月的看守所“接见日”安排一位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初审法律援助服务,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截至今年6月底,共安排律师值班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件。开通“一周值班信息早知道”提醒功能,每周一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看守所工作站律师值班时间与坐班律师信息。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