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三项举措”实现法律援助“供给侧”改革
- 发布日期: 2016-07-01 19:35
今年以来,台州法律援助工作以查短板和补短板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扩范围、降门槛、优机制、提质量、强宣传等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截至6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97件,同比增加53.4%,解答法律咨询15089人次,同比增加46.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619.7万元。
一是深化改革促发展,三项工作走在先。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予以全额保障,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市本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提高到省标的最高标准。以市两办名义发文,组建由35个市级部门公职律师或法制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实行挂牌上岗,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在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中枢作用。与民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实施办法》,实现了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对接的直通车。政协提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协今年13个重点提案之一,分管副市长亲自领办提案工作,有力促进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扩面提质降门槛,群众获益更实惠。将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扩大到除经济类纠纷以外的所有民生领域,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等四类人员取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审查。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先的最低生活保障2倍提高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70岁以上老年人、军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优化服务机制,全面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律师介入“五个当天”服务。完成12348呼叫中心平台建设,实现同步录音、服务评议、非工作时间留言、数据分析、公共法律教育功能,提升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行申诉、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依托专职律师坐班的优势,开展援前调解、涉法涉诉引导、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质量建设,编印下发《台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组建了由60名执业10年以上律师组成的台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全面推行疑难案件研讨、受援人回访、庭审旁听、质量评估、质量承诺制度。完善站点建设,新增戒毒所工作站,实现了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是强化宣传补短板,“应援尽援”广知晓。强化工作宣传,上半年全市共在各级报刊、网站刊登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典型案例215篇,台州电视台、台州电台987新闻等专题报道18期次。开展台州市首届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增设微投票环节,参与投票人次达14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呵护农民工回家”专项行动,办理群体性讨薪39起,为95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76.8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面对面活动,市、县两级机构联动,组建了100名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志愿者队伍,在城区和农村分别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岗活动和法律援助村村行活动,1至6月,已开展宣传服务活动189场次,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既发力又发声。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