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创新使用“法律服务券”助推高科技精英企业发展创新

  • 发布日期: 2016-06-2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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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吉县为全力助推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对入选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的企业创新使用法律服务券,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需要主动选择,提升了法律帮扶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动性。并由县委组织部、司法局、人社局联合出台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补助对象。2015年开始,安吉县为助推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由组织部、司法局、人社局联合,向县内27家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结对派驻了18名县内知名律师作为法律专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企业与专员签订协议。《办法》明确规定,该券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入选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的企业,法律服务券主要是鼓励法律服务专员开展助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补助凭证,由政府向“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发放,企业根据法律服务专员的服务表现以服务卷形式进行支付,法律服务专员持法律服务券到县司法局兑现;该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是规范管理机构和资金来源。《办法》规定:县委人才办负责法律服务券的政策制定、组织领导、监督审批,研究确定法律服务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县司法局为法律服务券管理机构,负责法律服务券的设计、日常营运和使用监督,具体办理法律服务券的申请、发放、兑现材料受理及评审服务等工作,会同县委人才办研究确定法律服务券发放使用和管理服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支持重点;法律服务券资金从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和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中共同列支。
  三是严格使用规范和发放标准。企业应当符合产业化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等,自主择优选择知名优秀法律顾问结对,且必须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后,才得以获得和使用法律服务券,协议一年一签;法律服务券面额为1000元,有效期为2年,逾期不可兑现,采取实名发放的方式,且每张法律服务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发放标准是根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量、产业化绩效等情况,由县委人才办综合确定,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8000元不等的法律服务券,一年发放一次。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和使用兑现。县司法局对法律服务专员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企业须定期向县委人才办、县司法局报告法律服务券使用情况,县委人才办对弄虚作假、违规向法律服务专员支付的企业,将依法收回法律服务券,且三年内不再给予该企业法律服务券支持;企业根据法律服务专员的履职情况、服务事项和协议,向其支付法律服务券,每年支付一次;法律服务专员每年初,持有关服务和履职证明材料,向司法局提出兑现申请,司法局根据其申请材料、年度考核等次以及企业反馈情况等,提出意见并报县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根据发放额度给予兑现。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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