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四个注重”扎实开展助残服务月活动
- 发布日期: 2016-06-22 20:12
为进一步优化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从5月15日到6月15日,杭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助残为民服务月”活动。在服务月期间,该市法律援助机构以完善制度、优化举措、提升质量、立体宣传为抓手,着力打通法律援助扶残助残的“最后一纳米”,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注重制度先行,落实工作保障。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服务月活动,组织各地精心策划活动项目。积极争取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拟将“对残疾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情况紧急的案件提供先予办理、事后补办手续的服务”、“积极开展针对残疾人等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等内容纳入《意见》。
二是注重多措并举,优化服务渠道。完善“手语翻译资源库”建设,共有100余名手语翻译人员成为资源库成员,为受援聋哑人提供贴心服务,最大限度保障聋哑人权益。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设,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残疾人服务功能,全市15家法律援助机构均建立无障碍设施。开展“流动化”窗口服务,依托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单位”活动,使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服务残疾人群,增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获得感。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注重质量为本,提升案件质量。落实《杭州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对残疾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办理、结案、监督各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指派善于沟通、了解残疾人心理、维权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具体承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落实重大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回访当事人和听取主审法官意见等途径,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畅通咨询、代书、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尽可能降低残疾人维权成本。
四是注重立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杭州市、江干区两级法援中心和残联共同开展以“关爱残疾人 助力g20”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专项活动,免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志愿者便民服务。淳安县司法局联合残联、残工委在5个中心镇街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桐庐县司法局联合残联、妇联开展“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主题活动,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专项资助,赠送残疾儿童辅助用具,提供免费现场义诊服务。萧山区、余杭区采取法律小常识有奖问答等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