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司法局“派驻式”法律援助实现三方共赢

  • 发布日期: 2016-06-02 23:27
  •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临海市司法局加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以“派驻式”落实律师“坐堂服务”,有效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开创司法行政、基层政府和社会群众三方共赢局面。
  一是夯实平台基础。在完善原有19个镇街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将援助站从各司法所前移至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基层便民服务功能的有效整合。结合律师事务所与19个镇街联系制度,“每周两个半天”选派优秀律师进驻援助站开展“坐堂服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大大方便了群众。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以“流动服务站”“法律夜市”等形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进集市、进村、进社区工作,为群众“零距离”服务。以“各镇援助各站管、跨镇援助中心管”为原则,采取援助律师接待、受理、承办等一条龙服务,援助中心仅对案件作备案与登记,有效缓解日益增多的援助压力,今年来,通过援助站受理的案件达到172件。
  二是深化便民举措。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建立法律援助“快速处置”机制,对于窗口受理的援助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力求在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建立“谁接待谁援助”工作制度,落实法律援助第一责任人,为群众做好解答咨询、承办受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协助中心做好备案与登记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与镇街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掌握受援对象的家庭情况,并加强与驻村干部、村干部的信息交流,力争把村内邻里纠纷案件以调解形式予以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简化援助流程。畅通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援助案件的程序,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对于资料不完整、诉讼时效快过期的急事案件,予以先行受理;对于涉及流动人口的案件,由相关部门出具案件情况说明,给予立案,全程实行人性化服务。按照服务实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制度化、服务内容规范化的要求,实现便民利民服务,发挥值班律师与司法所的联动效能,根据群众提供的材料,初步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直接办理援助所需的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并引导其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诉求。
  四是优化资源配备。发挥法律援助专家团、青年律师服务团和律师志愿团三大法律援助队伍的作用,优先安排团队成员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合理配备值班律师,按照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在全市12家律师事务所选择一批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律师到各镇街援助站值班,以满足群众不同类型的法律需求。加强值班律师专业和道德培训,增强律师关于法律援助方面的知识储备,开展关于援助条例、援助法律法规以及申请流程的专业培训,同步进行律师职业道德的再教育,促进援助律师廉洁办案、高效办案、遵章办案。完善硬件设施,年初为各镇街援助站配备了23台电脑、19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现值班律师当场办公,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