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司法局"三项行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护航G20峰会

  • 发布日期: 2016-06-02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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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吉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杭州“g20”峰会安全保卫战这条主线开展以“平安护航g20”为主题的“保安全、强规范、促深化、创特色”行动,全面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在g20峰会倒计时100天前夕,已先后开展执法检查17次,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近千卷,电话抽查和约谈社区服刑人员近400名,提出执法建议近百条,并下发全县通报6期。
  一、建立“三大体系”,确保社区矫正安防高效运行。一是建立快速的信息处置体系。在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设立社区服刑人员稳控信息平台,整合全县社区矫正信息资源,开展分析研判。重点抓好信息核查,加强对关机、停机、越界、停留超时服刑人员的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原因及最近动态;加强对“严管级、人户分离、下落不明、外出就业、流动性大、有再犯罪倾向、近期思想行为表现异常、涉毒人员、精神疾病、生活困难”等10类社区服刑人员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制定社区矫正“平安护航g20”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县执法大队和乡镇(街道)联合执法中队,及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和管控。二是建立全面的动态监管体系。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动态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整合社区矫正执法中队资源,开展执法中队联合动态执法巡查;实行“三色预警”,按照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级别,分为“红、橙、黄”三色监管对象,实行按色分级监管模式;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利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司法e通”手机、电子手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追踪、轨迹查询,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落实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通过村(居)和家庭等力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管,确保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体系。把社区矫正安保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终考核范畴;建立由县法院、检察院、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工作检查,推动基层落实安保责任;实行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各乡镇(街道)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情况、工作方案情况以及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等制度情况。
  二、开启“三防模式”,织密社区矫正教育管控网络。一是全员齐动上阵的“人防”模式。全县成立峰会期间社区矫正“平安护航g20”安保专项小组,实行定人定责,县司法局长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负总责,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村(社区)治保干部分别对本辖区负责,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分别确立帮教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教育、案例警示教育,以保证做到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日闻其声、日见其人”。二是强化教育化人的“心防”模式。实行“五个一”的入矫教育新模式,即完成一次谈话教育和信息采集、观看一次入矫教育片、开展一次心理测试和风险评估、参加一次集中宣告及组织一次应知应会内容测试等。开展“三项”教育活动,在矫正工作人员中开展“平安护航g20”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的执法执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导师关爱行动”,强化他们的服刑和遵纪守法意识,对他们进行行为引导、心理辅导、成长诲导、就业指导;在监护人或保证人中开展“我为社会和谐作贡献”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督帮教责任。三是发挥科技优势的“技防”模式。实行手机定位和电子腕带双管控。同时,对确立红色严管的对象,全部实行配带电子腕带定位和手机定位双重监管,对其24小时行动轨迹实时掌握。
  三、推行“三项机制”,形成社区矫正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建立部门合作联防机制。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吉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的若干意见》,四部门分别赋予了具体职责,将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全程留痕,便于责任倒查。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每个季度对全县15全乡镇街道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将检查结果全县通报。在县矫正指挥中心还设立联动室,民警驻点联合办公,对部分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抽查、约谈、现场检查以及网上定位巡查等。毗邻乡镇之间通过开展联合集中点验、联合处置、交叉检查等形式形成合力,提升联合防御能力。二是建立高效应急保障机制。在峰会召开期间,着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再犯罪、非正常上访和脱管失控等突发状况处置。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县级建立应急指挥部,并下设联络组、调查组等2个行动组,乡镇(街道)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小组。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做好通信、交通等相关器材保障准备工作,确保人力、财力、物力保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主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矫正无缝衔接机制。在全市率先挂牌设立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室,建立配合协作长效机制,社区服刑人员从法院判决后,司法局可在第一时间与法院进行人员、文书的双交接,铺就一条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顺畅的“高速路”。同时,双方在审前调查、文书交接、人员接收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依法、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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