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四大体系”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 发布日期: 2016-05-3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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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法律援助职能,扩大援助范围,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援助质量,依法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6141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渠道。一方面开通妇女儿童维权“快车道”。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建设,对妇女、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主张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法律援助时不需要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另一方面推进法律咨询服务“立体化”。加强法律援助资源整合。把现场咨询、“12348”专线咨询、网上视频接待、“西湖法援”微博咨询、“杭州司法”微信平台有机整合,积极打造城市居民十分钟、农村村民半小时、网络服务零距离的“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妇女儿童多渠道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二、完善网络体系,延伸服务触角。构建“大援助”三级网络。发挥全市15个法律援助中心、35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06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的服务网络作用。去年以来,全市新增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66个,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关系建设。同时,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杭州市深化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核、指派、监督网上操作、网上流转,提高服务效率。西湖区开发“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互联网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网上法律服务资源查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网络调解等一揽子服务,优化服务模式。
  三、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案件质量。一是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建设。2015年,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率先发布《杭州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明确了工作规则,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标准化管理,确保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二是实现承办案件“全程化”监管。杭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以“全程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质量评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实现援助律师对会见、阅卷等案件办理工作的网上反馈,案件监督人员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时监控、在线提醒。三是法律援助律师“专长化”指派。组建“杭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资源库”,按执业年限和专业特长分为刑事、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十类律师,针对妇女儿童案件类型指派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承办案件。萧山区招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对未成年人开展“定制援助”。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政府采购试点,在部分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政府采购试点。
  四、完善宣传体系,提高社会知晓率。该市先后在浙江图书馆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会。并通过联动开展“3.8妇女维权月”活动,参与杭州之声《民情热线》走进社区,录播“开心学法”电视普法节目,实现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多样化。编辑《杭州市法律援助案例集》,向全市各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站点免费发放,供工作人员、援助对象阅读、参考。并依托杭州法律援助网、传统媒介和“杭州司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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