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做强护航G20安全管控

  • 发布日期: 2016-05-17 16:25
  • 浏览次数:

  浦江县司法局通过全面铺开科技网,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矫正教育,全方位护航g20,做好做强社区矫正安全管控,坚决做到守住安全底线杜绝“六个绝不发生”。
  铺开“科技网络”,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三级信息监控网络,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为社区矫正社会化铺开“科技网”。一方面用足“司法e通”,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管理者,以社区服刑人员为监管对象,利用gps手机定位技术,有效整合区域监管定位、警示告知、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的职能管理平台,真正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全天候监控。目前,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已全部纳入司法e通管理。同时积极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社区矫正视频指挥中心可及时指示司法所核实情况,固定证据作出处置。截止4月底,由指挥中心发现违反监管规定而被警告的社区服刑人员就有21人次。另一方面完善司法所信息监管平台职能。各司法所均采用“脸谱+指纹”识别报到系统,筑牢电子围墙,做到“实时定位、轨迹可查、动态监管”。
  实施“动态管理”,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实效。一方面,根据《浦江县社区矫正执法质量百分制考核办法》,由县矫正办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七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的执法质量。结合浦江县社区矫正工作流动红旗评比活动,授予季度考核前两名的司法所流动红旗,对倒数后两名的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评比结果列入县委县府年度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形成了“比学赶超”抓矫正工作质量的良好氛围。同时推行末位淘汰制度,规定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末位并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自然淘汰。到目前为止,已辞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6名。
  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显成效。邀请监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有丰富专业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组成社区矫正教育团,负责每月一期社区矫正集中训诫教育,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社区关系。截至目前共授课48此,为社区矫正教育引导工作增添了新的力量。同时,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选聘范围,动员组织青少年工作者、调解员、“五老”人员、妇女主任、村干部和新居民协管员等加入社会志愿者队伍。制定下发《浦江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详细的考评方式和有效的激励措施,对全县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管理。2015年共评选出23名优秀社区矫正志愿者。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