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司法局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助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发布日期: 2016- 05- 12 16: 30
  • 浏览次数:

  “十二五”以来,宁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作为,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促进“两美”宁海、“平安宁海”建设。2015年,在宁波市普法依法治理市级延伸考核中名列前茅,宁海县司法局也被评为考核优胜单位。
  着力“三转”,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一是转分散服务为组团服务。组建了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团,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法律程序和法律风险评估难题,提供法律服务方案2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0余份,顺利推动了宁海县铁路站前广场、知豆微型城市电动车项目和花山隧道bt项目等20余项工程建设。近三年来,宁海县公证处共办理桥下潘拆迁安置小区工程、宁东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开评标等招投标公证约700件,建设工程涉及金额105.11亿元。二是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适时公布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法律服务顾问团联系方式,主动深入工程建设现场,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导源法律服务所提前进驻西店围海工程、茶院西林水库扩容工程等项目现场。公证处主动参与华山村、前后张村、冠庄胜利村、峡山等村的安置房抽签摇号公证,为西大街、城隍庙地块拆迁安置合同公证及时提供有效服务。三是转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担任64个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以法律服务团方式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开展拆改方案法律辩论、参与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25次,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协助处置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等活动67次。同时积极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单位沟通,参与村村通公路、小流域治理工程等招投标公证活动20余次。
  着力“三深”,服务企业发展。一是深入调研,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企业发展转型升级需求,出台《关于开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金融上市办,邀请中信证券等服务机构为全县10余家拟上市企业开展“新三板”挂牌上市培训。二是深度协调,优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与县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的深度联动,组建县中小微企业制度风险法律咨询团,为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搭建交流平台。联合县工商联成立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制定《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手册》,实现规范化、订单化服务模式。三是深情而为,贴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深化企业免费法律体检专项行动,助推“工业强县突破年”活动,针对企业项目建设、改造升级、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主动开展企业免费体检,合同审查、风险评估等主题活动。
  着力“三规”,服务社会稳定。一是规范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优化窗口设置,拓宽服务范围,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已进驻18个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并建立法律专业人员定时值班制度。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联合乡镇(街道)团委、妇联等团体在363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公证处依托司法所设立18个便民服务站,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二是规范程序,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规范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流程,针对征地拆迁户、残疾人等对象,提供优先办理和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中心聘请4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问题解答和案件办理等活动,并连续三年开展农民工专项讨薪活动。三是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出台《宁海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五年累计补助农村法律顾问资金275万元。调整“一村一顾问”结对村(居)405家,县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