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四强四促”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 发布日期: 2016-04-21 13:14
近年来,舟山市司法局坚持“四强四促”,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市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为合伙制,发展更加稳健。
一是加强指导,促规范。推进合伙所内部管理渐趋规范,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座谈,严把机构年检关,多次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会议,注重加强对规范收费标准、服务合同、合伙管理、业务登记、各类档案管理等的业务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归档”;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成立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指导和权益保障,增强队伍归属感,切实维护行业形象。
二是加强监管,促诚信。强化司法行政日常监管,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每月开展业务案卷质量抽查和案件回访;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通过保持与行政执法机关、法院及仲裁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管理;通过加强对不良执业行为的行业通报,推进法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违法违规社会成本。近两年,全市共有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到处理,4 人被法律服务所解聘,3名受到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选培,促提升。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转正”管理,从业务能力、品德素养等方面综合考察实习表现,把好准入关,提高新任基层法律服务者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提高服务队伍综合素养,定期开展市、县(区)级警示教育大会和各类专题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
四是加强服务,促影响。拓展服务平台,将基层法律服务融入社会公益,成立市博爱法律咨询公益服务中心,开设全市首家新居民法律咨询站,每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开展“订单式”讲座、专题报告会、律师坐堂日等各类活动;发挥队伍职能作用,服务影响力显著提升。2015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社区)法律顾问32家,办理涉诉业务1418件、非诉讼业务55件、法律援助案件22件,服务涵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资纠纷等基础民生领域,为企事业单位、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599万元。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