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 发布日期: 2016- 04- 01 17: 05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后,杭州市司法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从四个方面抓好2016年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为g20峰会和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日活动、知识竞赛、理论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责知责。坚持把执行纪律和规矩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委和司法部、省厅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教育贯穿于业务培训、工作部署中,做到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尤其把g20峰会安保工作纳入到纪律作风综合督查内容,重点对监所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法律服务队伍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为峰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严肃问责追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认识,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把握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和细化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将清单内容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项目化”建设,分解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轮岗交流、任职和公务回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和环节,通过项目化管理、精细化运作、科学化考评,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落实情况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落实“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成为常态、成为制度。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践行三严三实,做到“知行”统一。加强作风建设经验总结转化,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境)、办文办会和值班考勤等制度规定,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收送礼品礼金礼卡、公款吃喝和参与“酒局”“牌局”、公款旅游以及配备使用公车等专项治理,及时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良习气,营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廉洁执法的良好风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七个绝不允许”,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纪律作风综合督查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落实“一月一督查、一事一通报、一案一问责”等工作机制,确保纪律作风做实、做硬、做细。
践行打铁还须自身硬,强化问题导向,提升队伍能力。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浓厚氛围。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串供、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掩盖事实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使党员干部敬畏、严守纪律和规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权谋私等案件,把司法部“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和省司法厅“七个从严”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组织协调能力。坚决查处执纪违纪、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现象,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