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落实“三化”规范社区矫正公益劳动
- 发布日期: 2016-03-09 17:02
平阳县司法局落实劳动基地定点化、考核时间碎片化、劳动形式多元化,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劳动基地定点化。该县总计投入130余万建成水头法制公园、冯宅村文化礼堂、郑楼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榆垟社区敬老院等11个公益劳动基地, 配备专门存放劳动工具的场所,委托当地村两委聘请该村村民兼任管理员,负责劳动工具发放和维护,为矫正人员清扫马路、养护绿化等公益劳动提供方便,扎实推进公益劳动制度化、常态化。两年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各公益劳动基地劳动1.2万人次,总计近5万小时,占全部公益劳动的50%以上。
二是考核时间碎片化。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约定社区服刑人员在空闲时间可以持社区公益劳动服务令,联系公益劳动基地报到,由基地联络员安排公益劳动项目、时间、内容。每次社区服务时间不限,但每月累计服务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每月由该县司法局根据公益劳动基地提供的公益劳动记录和考评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实现公益劳动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
三是劳动形式多元化。不断丰富完善劳动形式,坚持结合具体内容,合理配置劳动资源。如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沿街商铺门前小广告清除工作,在社区老年人之家开展“学雷锋”系列公益活动,开展以“冬日送温暖,情系新居民”为主题的“爱心服装超市”公益活动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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