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成效

  • 发布日期: 2016-03-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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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庆元县司法局围绕大局,狠抓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实现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一、高度重视,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文件传阅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将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实行乡镇、司法所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刑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刑释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托乡镇网格化管理模式,与全县19个乡镇(街道)签订刑释安置责任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在345个行政村设立情报信息员,确保安置帮教责任层层落实。三是工作机制到位。各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人员从事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制度健全,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有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完成报送季度、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统计,数据完整准确;按照《丽水市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十项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制作、上交刑释人员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档案齐全,规范完整,建档率达100%。2015年以来,庆元县司法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正常开展,刑释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二、衔接排查,在严防漏管失控上做文章。一是组织大排查活动。组织司法所、村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人员,明确目标,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开展刑释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15年以来,庆元县司法局对267名刑释帮教对象进行核查,核查出重点对象58人,刑释帮教工作达到不漏登、不脱管、不脱控。二是开展重点摸排工作。根据原已掌握的情况和公安局提供的住处及时分发到各村,通过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进行核实、分类排查,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和“三假”人员及重点对象,司法所人员配合村帮教人员排查,并根据掌握的动态情况,落实管理措施;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及人户分离的对象,及时深入进行调查,切实掌握情况。三是规范衔接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坚持“各负其责、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以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庆元县司法局衔接率达到100%,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回复率达到100%。
  三、配合协调,在加强安置帮扶上求突破。一是不断拓展帮扶渠道。鼓励和帮助刑释人员,对愿意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及时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对农村刑释人员实行就地安置,为其落实责任田,从事农业生产,或协助他们承包荒山、果园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根据帮教对象实际情况,引导自主择业,推荐就业或自主创业致富。二是不断增加帮教主体。多方联系、积极配合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财政、工青妇等相关单位,加大帮教工作力度,注重解决刑释人员的生活出路和就业渠道,促进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社会认可。三是不断增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了广播、专栏、手册等形式,坚持全方位进行帮教,提高帮教质量,抓住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抓住时机进行及时教育、抓住规律进行耐心教育、抓住帮教责任人进行责任教育、抓住刑释人员的亲友、邻居进思想教育,做到理解关心刑释安置帮教人员。2015年以来,庆元县司法局刑释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年度回访考察率达90%以上,转好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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