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深化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02-26 15:55
平湖市司法局顺应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先后与法院、信访局联合构建律师参与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一是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形成律师参与合力。平湖市司法局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律师参与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率先在嘉兴地区建立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通过选派律师在规定工作日内接待涉诉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协助法院做好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市司法局联合信访局出台《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同时成立嘉兴首个“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志愿者队伍”,通过引入律师志愿者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依法维权,减少重复访,同时增加信访案件办理的实效性和信访部门的公信力。建立了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接待室,受司法局委派,接访律师为涉诉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信访事项。同时,经法院委托,涉诉信访律师参加法院组织的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的协调会、听证会,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2015年律师参与完成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工作9件。
二是律师服务,政府买单,创新律师参与模式。由司法局编制并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包含律师工作简历、专业特长等内容的律师名录,经信访人书面申请,由信访人自主“点单”,选择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司法局根据信访人的申请,与律师联系接待事宜,通知涉诉信访人接待时间和地点。接待律师接到司法局指派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接待涉诉信访人并在接待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出具专业意见。2015年,平湖市司法局、平湖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配套推出4大服务类别20项内容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执行标准(试行)”,明确了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律师参与信访局、法院等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作为法治政府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其中一项被列入政府购买范围,规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每人每天500元,值班每天300元,信访法律服务每件2000元,由司法局支付,从而调动律师从事涉诉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确保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可持续性。
三是强化管理,加强交流,提升律师参与质效。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的选任和考核工作由司法局负责,选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年初,司法局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择优推荐律师参与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同时,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对参与涉诉信访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所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责任心不强的律师,予以批评教育和替换。明确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和执业纪律,加强职业伦理、专业精神的教育宣传引导,要求律师树立文明接待、依法办事、保护隐私等接访意识。严格奖惩机制,针对违反规定的律师,由法院会同司法局联合调查,撤销委派。司法局每两个月联合法院、信访局等单位召开律师参与涉诉信访交流座谈会,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情况,交流探讨律师依法引导方面的经验方法。
四是组团服务,跟进宣传,深化律师参与效果。平湖市司法局与信访局有效衔接,成立律师信访工作服务团,扩大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规模,由原来的1名律师陪同市领导参与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日扩容到每个信访接待组配备1名律师,为领导接访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解释,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5,平湖市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22次,累计接待涉法涉诉上访群众600多人次。由参与结案的律师跟进信访人进行法治宣传和后期回访,引导帮助群众巩固正确的信访观念和掌握依法维权的正规渠道。结合信访登记和信访接待,律师信访工作服务团和普法讲师团到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法制讲座、送法下乡等活动。2015年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