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借力“互联网+”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辐射力

  • 发布日期: 2016-02-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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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宁市司法局围绕群众切身需求,在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公共法律服务网、微博、微信等,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特别是注重微博、微信的深度开发运用,使公共法律服务“家喻户晓”,让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喜闻乐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科学谋划,夯实基础,提供普惠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在先期由市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专项规划(2014-2020)》,明确了构建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法律服务渠道、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系统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发展方向。《规划》突出了借助移动互联技术推进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水平。二是形成“微政务组团”。发挥规模效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在新浪平台开通政务微博120余个,其中实名认证微博94个(包括实名认证官方微博42个,实名认证个人微博52个),律师、公证员、村(社区)调解主任、基层法律工作者微博普及率达74%。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粉丝过万的实名认证官方微博有7个,粉丝过万的政务个人微博达11个(其中粉丝过百万的1个)。此外,海宁市司法局以海宁司法公众微信为基础平台,在各条线、科室、司法所灵活组建各类微信群,用于工作布置、发现问题、探讨交流等。除了“海宁司法”服务号,公众微信平台正逐渐覆盖海宁市司法局的每个下属司法所,与“紫薇说法”“中一在线”等公众微信一起构建“玻璃房”中的微政务。三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注重通过微博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朋友圈转发等形式,让更多的人知晓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注重公共法律服务的推广与该市普法品牌“紫薇说法”的有效衔接和有机互动,目前,已形成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电影、广播电视节目、杂志等一系列品牌形象的全覆盖。品牌载体之间做到无缝对接,例如每期“紫薇说法微课堂”内容均在“海宁司法”、“紫薇说法”官方微博、微信号上予以推送,而《紫薇说法》杂志的读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加入“海宁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享受点对点式的专业法律服务。 
  二、以人为本,创新载体,提供便捷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打造掌上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构建起了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掌上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海宁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群众通过指尖即可十分便捷地享受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该平台的产品面向所有的微信“粉丝”,并通过“推送”功能定期向其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的各类产品。平台设置“法律服务、法律知识、微门户”三大版块,每个版块之下设立若干栏目提供特定的法律服务。比如“法律服务”版块由“想调解、求援助、找律师、办公证、要鉴定”五个栏目组成,每个栏目均提供相应的简介(包含服务内容、详细地址、咨询电话等),并可实现一键式导航、法律服务提前预约等功能;“法律知识”版块则由“公开课、查询法条、说法讲堂、148tv、12348微信群”五个栏目组成,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法律知识资源库。二是通过微博“织博为民”。该局积极运用微博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以“微服务”引导网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海宁司法“微博集团军”共发表或转发博文3万余条(其中一半以上为法制类或相关博文)。2011年4月,“马桥老娘舅”试水在微博上调解民间纠纷,成为我省微博调解第一人;皮革城司法所立足海宁皮革城市场从业人员年轻化、经营交易网络化等特点,成功以微博为载体调解多起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矛盾纠纷;海昌司法所则借助微博对调解案例进行直播,全面跟进调解进度。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政务微博已经成为紧跟潮流、紧贴“地气”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大平台。三是组建“海宁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由十位资深律师、十位政法干警、十位其他相关专家进驻群内,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这种微信联席坐堂接诊的方式,改变了传统“排队候诊”的工作模式,弥补了当前政务公众微信平台政民互动缺乏时效性的缺陷,能为社会公众提供质量更高、服务更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该群创设以来,已为上百位群众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教学结合,学以致用,提供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创推“海宁司法”公开课。公开课的录制寻求了多方力量的支持,制作前期通过微信群向众多专家学者、大学教授及普通市民征求意见,确定好课题。已先后邀请海宁市紫薇社工站站长徐建国讲授“社区矫正的社工介入”;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维斌介绍“民间借贷裁判尺度新规则”;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张骏主讲“健康心理幸福生活”。期间,充分激发局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热情,营造学习氛围,提升队伍素质。在录制团队方面,除了局工作人员拍摄录制以外,与海宁电视台进行合作,通过与技术人员的合作完成了设计、录制、剪辑、制作、上线等系列工作。二是开展多平台“微访谈”。秉乘“群众在哪里,我们的服务就在哪里”的理念,陆续在人民网、新浪、腾讯等微博平台推出学“习”指示系列微访谈活动,各访谈嘉宾全部由局机关干部担任。微访谈活动一方面有利于司法行政干部深刻理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除了接受访谈的嘉宾直接在微博平台上与广大网友“交锋”之外,其他许多局机关干部承担了微访谈的策划、推广、文字编排、页面设计等工作,微访谈俨然成了海宁司法行政队伍的一个“练兵场”。同时,微访谈解答网友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疑惑,与网友直接进行观点上的碰撞,客观上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本身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三是开设“微课堂”提高服务质量。结合“互联网+”理念创设了“紫薇说法微课堂”微信群。该群以海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为主体,邀请了本市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基层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和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领导等近400人鼎力加盟。“紫薇说法微课堂”定于每周二晚上开讲,设讲课和提问两个环节。“紫薇说法微课堂”的开设,既为大家带来更多关于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灵感和启发,进而推动实际工作的创新,更是促进了海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与全国各地专家的交流学习,打破了平时参加培训时间整体偏少、掌握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知识整体不够全面的局限性,有利于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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