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团工作成效初显

  • 发布日期: 2016- 02- 17 16: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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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台州市率先以公开招募方式成立了由68人组成的全市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团,并将其纳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严格设立程序、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联络员、协办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研讨员等“六大员”作用。
  一是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台州市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团成员分布在全市55个政府部门,在这55个部门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公职律师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通过工作站常态化工作,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让政府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了解到什么是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解答182人次,指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120多人次。
  二是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方面,公职律师具有社会资源丰富、熟悉社会管理工作的优势,更能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公职律师已参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调解30多件,全部调解成功。另一方面,公职律师所在的部门往往能更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为其他法律援助工作者提供更多调取证据、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便利。同时,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专门组织多次面向公职律师的业务培训会,并向公职律师发放《台州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操作流程》。截至目前,公职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起。
  三是增强了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职律师援助团成员大多是部门和行业的业务骨干,通过参与法律援助等活动,让更多的公职律师了解到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性质、工作成效,更好地理解、支持、关心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团成员参与起草、审议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企等大型活动15场次。同时,援助团成立以来,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提供免费无偿服务,缓解了法律援助经费紧张局面,节约法律援助经费10多万元。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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