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三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02-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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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司法局从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帮教措施入手,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助推 “平安余姚”建设。
  一是完善三阶段工作制度。在接收阶段,制定落实“审前评估”“当庭接收”“漏管查找”等8项制度,确保关口前移、准备有序。如“审前评估”制度规定司法局在判决前对拟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出具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建议,供法院、监所等部门参考。在监管阶段,制定落实“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应急预案”等16项制度。如“一人一档”制度要求对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在纳入矫正之日起建立完整档案,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及时记录其心理变化、认罪服法等情况。在解矫阶段,制定出台“联合鉴定”“谈话谈心”“安置帮教衔接”等制度,确保考评到位、手续齐全、后续帮教配套。
  二是提升科技化监管效能。投资10余万元,建设“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解矫提示、信息提醒、指纹识别、gps手机跟踪定位等功能,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监管。与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司法局等部门实现联网,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如公安机关只要将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受到治安处罚需要收监执行或者因为再犯新罪被立案侦查等情况输入该系统,其他部门均能够及时掌握。该系统的到期预警功能,能对即将到期的罪犯提前一定时间开始预警,提醒有关部门按时办理有关手续。
  三是落实多元化帮教措施。通过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方式让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温暖,积极回归社会。目前,该市已有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被列入低保,524人次得到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对18名不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重新收监或拘留罚款的处理。每年组织未在监所服过刑、未在看守所羁押过的社区矫正人员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敲警钟,促使他们主动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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