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五诊式”工作法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 发布日期: 2016-12-30 14:33
今年以来,象山县以服务民生为基点,积极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通过推行五诊式”工作法,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12月底,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16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66件。
一是日常咨询常年“门诊”。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将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公示上墙,明确咨询接待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指派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选派40余名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个工作日轮流在中心“坐诊”接待,负责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应准备的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审查后,由工作人员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做到解答法律疑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和援助案件审批、指派、承办等一条龙服务。
二是重特案件高效“急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申请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根据轻重缓急分类处理,为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等特殊案件和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受援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人员承办,特别是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实现8小时受理指派承诺,基本保障一天内完成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等程序,解决农民工燃眉之急。
三是基层需求主动“出诊”。依托县、镇、村三级援助网络,全县18个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均安排法律专业人员每日固定时间值班,470个村(居)联络点均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或村调解员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将需要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的群众信息反馈给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视情及时上门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场办理申请、审查、指派等服务;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现场讲解法律政策,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针对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把控质量定期“复诊”。一方面,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实行全程跟踪,通过发放监督卡、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回访受援人、办案法官、民警、检察官,掌握他们对援助案件、办理律师的满意度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灵活运用办案补贴激励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实施办法,将评查结果与办案补贴相挂钩,激发办案律师积极性,从而守住法律援助业务底线。
五是在线释惑开辟“网诊”。大力推行“互联网+”服务模式,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网,设置“我想咨询、我想查找、我想办理、我想学法、我想参与”五大板块,方便群众通过电脑、手机网络终端登陆,查询、办理相关事项;在象山港论坛开辟法律咨询栏目,线下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网上解答咨询,目前网上点击量累计超30万人次,解答咨询110余件。针对部分群众地处偏远等不便,完成18个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远程视频对接,指定律师全天候、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运用“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常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和办事指南,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