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委书记朱建明批示肯定该区安置帮教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 11- 28 1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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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拱墅区委书记朱建明批示肯定该区安置帮教工作:好,要总结经验,完善举措。近年来,拱墅区司法局充分运用“政府+社会”力量,坚持需求导向、人性关怀,进一步强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区在册归正人员帮教率100%。
  一是注重“衔接+核查”,开展全流程帮教。加强与监狱、看守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提前做好衔接、救助和帮教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刑释人员信息,建立登记名册,完善居住地址、犯罪类型、释放时间、经济状况等内容的个人档案。由司法所、派出所定期开展检查、核查活动,对掌握人员信息进行通报、核对,共享动态信息。定期开展走访活动,特别是对刚刚刑释、再犯风险高的归正人员,确保走访到人、到户、到社区,努力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必要时,邀请民警、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培训、心理辅导等。
  二是注重“网格+基地”,开展实体化帮教。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帮扶网络,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小组,吸纳社区干部、在职党员、热心群众等作为安置帮教志愿者,并纳入街道网格化管理。以街道为单位,定期开展思想帮教、行为帮控、生活帮扶、生产帮促“四帮”活动,着力构建关心关爱、包容共建的社会环境。依托全区14个安置帮教基地,联合人社、工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技术培训、政策宣讲和社会招聘等。鼓励支持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对其参加培训、学习的费用予以一定比例补助。
  三是注重“联动+帮扶”,开展人性化帮教。由区政府出台文件,将安置帮教纳入全区“助贫扶困暖心工程”,每年财政专门划拨专项经费8万,用于关心帮助经济困难、未成年人、缺乏生活医疗保障等6类刑满释放人员。对无供养、无住所等重点帮教对象,由区司法局牵头,积极协调街道、民政、人社等部门,予以落实低保和临时住房,最大限度兜住底线。一年来,共帮扶救助17人,发放补贴4.8万元;帮助解决临时住房5人,办理低保手续9人,有效保障了帮扶对象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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