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建立“921”社区矫正机制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帮教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11-23 17:10
嘉善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按照“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工组织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通过建立“921”社区矫正帮教机制,整合9家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帮教工作。目前,已有100余名成员单位的机关干部按照“二帮一”“二教一”的原则,结对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一、精心谋划,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广泛调研,制定方案。出台《嘉善县社区矫正“921”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帮教工作的参与主体、帮教目标、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等事项,具备很强操作指导性。二是深度排查,合理分类。在帮教活动启动前期,指导司法所在全县范围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排摸专项行动,并根据排摸结果分门别类编制拟被帮教的人员名册,目前已编制有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涉访涉诉社区服刑人员、危险驾驶或交通肇事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违反监管规定、受到警告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等9类人员名册。三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中展开广泛宣传,借助社区矫正每月动态分析会、业务交流会等契机,开展5次专题培训,讨论梳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对策和方案,印发工作指南,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快速适应新机制。借助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集训和个性化教育的机会,向社区服刑人员详细讲解该项帮教机制的意义,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配合度。
二、稳步推进,实施精准矫治。一是及时启动,落实责任。由该局牵头召开“921”帮教部门联席会议,落实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在9家成员单位确定帮教干部名单的基础上,由县司法局与100余名帮教干部签订帮教协议,明确帮教服务目的、帮教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帮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和终止等内容。二是强化培训,健全队伍。召开帮教干部业务培训会,开展专题培训,制作帮教宣传资料和帮教台账记录本,按照2名帮教干部结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原则,落实专档专人保管的模式。同时,设置“921”社区矫正帮教联络员岗位,全面负责帮教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三是科学分工,按需结对。针对9类社区服刑人员个体犯罪特点和9个部门职能、资源优势的不同,开展精准结对,如法院结对有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妇联结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团委结对青少年服刑人员等。四是建章立制,严格措施。建立联系走访制度,规定帮教干部每月电话联系、走访帮教对象频次。建立思想动态审阅制度,帮教干部切实关注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变化,开展个性化谈话,及时发现其思想波动。建立帮困制度,发挥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解决帮教对象就业、就医、就学、养老、贫困救助等实际困难。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制度,将采集到的帮教对象的就业、家庭、情感、健康、经济等实时状况建立一人一档,并做好电话联系、走访、谈心教育、帮困扶助等情况的记录。“921”社区矫正帮教机制开展以来,共开展电话联系330余人次,走访190余人次,谈心谈话23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20余人次,职业技培训50余人次,就业推荐30余人次,落实低保3人次。
三、跟踪指导,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定期座谈,交流会商。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一方面,定期召开9部门领导层面的工作碰头会和座谈会,商讨化解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推动“921”社区矫正帮教机制日趋完善,另一方面,做好司法所和帮教干部层面日常培训和联络交流,及时互通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家庭、服刑等方面信息,协同商议更精准的帮教对策和工作方案,推动帮教工作实效凸显。二是全程跟踪,督查指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各项帮教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至帮教成员单位和帮教干部。关注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高、涉毒、涉黄等)的具体帮教活动落实情况,联络员全程做好跟踪指导,及时与帮教干部互通帮教信息,共同分析研判帮教成效,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考评,激励先进。建立帮教干部年度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设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档次,设立动态进出模式,考评不合格者不再续订帮教协议。对在帮教活动中表现优秀、成效显著的帮教干部拟于年底提请县两办给予先进表彰,并做好宣传报道,激励广大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帮教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