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司法局“四分法”探索实践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

  • 发布日期: 2016-11-2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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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岱山县司法局立足海岛渔区实际,积极学习交流先进地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经验,探索实践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教育矫正新模式,制定《岱山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大纲》,增强教育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促使教育矫正达到预期效果。全县现有教育基地9个,服务基地12个,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3人,2016年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348人次,社区服务1173人次。
  一、“分阶段”递进式教育。一是在入矫前期,高度重视入矫“第一课”,明身份、定规矩、严肃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各项制度规定,无条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教育,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二是入矫中期,因人施教,以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等形式,重点开展法律常识、社会认知、公民道德、心理知识等教育,落实“一笔一簿一大纲”学习要求,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和适应性帮扶活动,突出学习效果。三是矫正后期,回顾总结教育矫正效果,为解矫回归作准备,与县就业指导中心合作,开展择业知识宣讲和就业技能培训,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重树信心。
  二、“分类别”针对性教育。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视心理、生理和健康成长教育,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心理和性格特点,针对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制理念、生活技能等方面教育,引导正确面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促使其转化思想,帮助其重新走进校园生活。该县一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次发生聚众斗殴,学校欲将其开除,经社区矫正部门、学校、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多次训诫教育和针对性帮教,促使其对自身罪行的认识由模糊转向深刻,逐渐矫正不良恶习,并得到家长、学校和社区群众的好评。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心理咨询师,针对性给予心理干预和治疗,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帮助答疑解惑,引导走出生活和心理困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内心世界,改变不良认知。对再犯罪风险评估等级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着重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教,突出刑法、治安处罚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学习教育,安排集中公益劳动,通过此类个性化教育,该县曾成功帮助一名多次犯盗窃罪社区服刑人员改掉消极懒惰的不良习惯,并在海上作业期间勇于跳海救人,获得当地政府和群众好评。
  三、“分情况”特色化教育。针对从事海上捕捞作业的社区服刑人员,由于其作业特殊性,无法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为确保教育矫治效果,完成教育大纲内容,各司法所见缝隙插针,利用渔船回港避风时机,抓紧开展短期学习教育,并通过委托“船老大”,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的监管,司法所定期检查学习效果。重点利用休渔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系统化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案例讲解,告诫出海作业服刑人员谨记罪犯身份,严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今年4月该县一名海上作业社区服刑人员在出海期间主动放弃作业,勇救被撞击沉船的14名船员,以实际行动证明重新做人、奉献社会的决心。由于长期海上作业和单调的海上生活以及生产不利带来的焦躁和沮丧,社区矫正部门新增加了对海上作业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及时帮助矫正不良心态,控制自身情绪和行为,严防再犯罪现象发生。
  四、“分载体”多样化教育。以学法课堂为载体,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法治讲座、观看法治电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学法意识,今年共组织学法课堂7次。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通过定期发布法律宣传知识及相关案例,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发表相关读后感,并将回复情况与其月度考核挂钩,目前已累计发布相关教育内容百余条,收到读后感3000条,社区服刑人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以服务基地为载体,通过集中公益劳动,现场学习教育,将收获的农作物无偿捐赠给当地养老机构,着力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今年该县共组织开展集中劳动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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