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试点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 2016-11-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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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平湖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信访局率先在全省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2016年4月,嘉兴现场会在平湖召开,这一工作机制在嘉兴全市得到推广。
  一、牵线架桥,搭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平台。一是出文件搭平台,探索专业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平湖市司法局分别联合法院和信访局,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率先在嘉兴地区建立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同时逐步加大专业律师向重点涉法部门、基层一线的派驻,并扩容参与信访接待,由原来的1名律师陪同市领导参与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日,扩容到每个信访接待组配备1名律师,为领导接访提供法律建议,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二是组建队伍优化服务,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业团队。公开报名,择优选用,选择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且群众工作能力强的6名优秀律师组建信访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创新点单服务模式并提供跟进服务。建立涉法涉诉律师动态信息库。根据信访人员需求,筛选形成“个性化”服务菜单,供信访人员自主“点单”,选择律师为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重“中立”强指导,树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象。为强化律师“第三方”的中立地位,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设立在司法局,指派信访律师在法院之外的第三方接待处理信访事件。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化解作为一个独立的过程,不得开展信访案件的后续诉讼代理委托。司法局每两个月联合法院、信访局等单位召开律师参与涉诉信访交流座谈会,对办理案件进行交流探讨,共享依法引导方面好的方式方法。同时,通过定期培训、集中研讨、案例指导等方式,帮助律师提高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
  二、主动作为,发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用。一是发挥矛盾化解作用。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迅速地了解信访内容,找出争议焦点,通过向信访人分析信访事实,耐心向信访人解疑释惑,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提供律师意见,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二是发挥沟通桥梁作用。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处置,相比过去单独由政府信访机关或其他职能部门更具独立性和专业性。三是发挥信访缓解作用。充分发挥“懂法律、懂政策”的专业优势,以案释法,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解答,分析利害关系,提高信访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来说服其回归理性,促使信访人通过正常渠道、采取合法形式信访,达到依法解决信访,遏制矛盾激化,发挥律师在处理信访矛盾中的缓解作用。
  三、健全机制,加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保障。一是联动机制保障。建立起政府信访部门、信访责任单位以及信访参与律师的联动机制,保障律师有效参与信访案件处置。由司法局牵头,联合法院、信访等部门定期召集律师召开交流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意见,探讨律师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的经验方法。同时,组织律师代表参与每月政法维稳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全市维稳形势动态,明确阶段工作重心,积极发挥律师政府法律专业参谋助手作用,指导政府“依法办事”。二是政策制度保障。近年来,平湖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关于律师参与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纪律、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律师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依法作出的处理,劝导其服判息诉。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律师在接访中发现的涉及集体诉讼或上访的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影响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有关政府或部门报告。三是购买服务保障。2015年,平湖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将“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律师参与市人民法院、市信访局等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列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之一。每一项服务均有明确的支付标准和支付主体,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定期结算,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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