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司法局坚持“智、制、质、治”打造“一米阳光”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 发布日期: 2016-11-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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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奉化市司法局以整合优化公益法律服务力量为抓手,以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为目标,全力打造宁波市首支公益法律服务队伍——“一米阳光”公益法律服务队。截至10月底,该服务队已接待咨询群众1356批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96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79件,刑事援助案件117件,成为全市乃至宁波市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以智为基,强化遴选夯实人才基础。一是队伍专业化。为确保队伍专业性,经个人主动报名、所在法律服务单位选拔推荐、招募评审小组考核审定,从全市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择优遴选志愿者,最终选定法律服务队队员10名,其中执业律师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二是队伍年轻化。以经常性开展活动、服务偏远农村地区等为实际考量,在人员选择上着重向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年轻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倾斜。现有服务队成员平均执业年限7年,平均年龄31.5岁,实现服务质量和工作活力的“双保障”。三是队伍品牌化。突出法律服务队软文化建设,根据“一米阳光”含义设计了以“阳光”和“交握的双手”为元素的法律服务队logo标志,并对队服、队帽、队旗进行统一,提升队伍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以制为准,强化规范树立队伍形象。一是建立结对制度。打造基层法律智库,实行“一米阳光”公益法律服务队联系镇(街道)制度,指定两名服务队队员结对一个司法所,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意见。制度推行以来,服务队队员主动参与当地征地合同审查、村规民约制定等工作,为群体性讨薪、重大交通事故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3条。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将每月15日定为法律服务队学习交流日,安排队员轮流讲课,集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实务裁判,交流探讨疑难案件办理、案卷规范化制作等,不断提升队员的现场咨询解答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今年,由公益法律服务队队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案卷评审中获得总分第一的佳绩。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由市司法局出台考核细则,业务科室负责对服务队队员参加的活动次数、服务水平、专业能力、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日常考核。同时,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开展同行评估,对表现较差、反响不好的队员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制。
  三、以质为重,强化服务满足群众需求。一是开展面对面法律服务。在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主窗口的基础上,安排队员参与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值班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就近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解决群众法律诉求。二是开展点对点法律服务。在提供送法上门服务的同时,每月定期开展送法下基层,借力全市“公益集市”“小草志愿服务广场”等活动,主动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并于每月第3个星期六上午在古树广场定时开展法律咨询,实现了“流动服务”和“定点服务”相结合。服务队成立至今,已组织下乡服务21次,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16人次。三是开展键对键法律服务。今年10月份,开通奉化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并率先开通视频咨询服务,由服务队队员实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解答,更好地满足异地、出门不便的群众的法律咨询。同时,加强移动终端服务水平,对外公布队员手机号码,尤其加强对偏远农村、山区等地的普及宣传,方便当地群众实时获得法律帮助。
  四、以治为纲,强化宣传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当好法治宣传员。在《奉化日报》、奉化fm994电台及微信等媒体平台上开设“一米阳光”公益律师说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案件点评等形式,定期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目前已发布说法专栏28期。二是当好法律维权员。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服务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如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处置“僵尸企业”等工作中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三是当好纠纷化解员。创新推出“品牌+”模式,与“永定工作室”“华海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室进行无缝合作,在为调解员提供专业法律政策解读的同时,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等重大矛盾纠纷的现场调解,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防止矛盾纠纷恶性化、极端化,最大程度转化品牌效应为社会价值。截至目前,服务队已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3起,其中重大复杂矛盾纠纷12起。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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