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组对三大类外鉴定开展专题调研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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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下午,省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组在杭州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三大类外鉴定(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三大类鉴定以外其他鉴定业务类别)。来自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等司法鉴定管理、使用部门,以及涉及机动车辆鉴定、工程造价鉴定和森林资源鉴定的鉴定机构代表共18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为2016年浙江省重大改革第三方评估项目,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对三大类外鉴定的专题评估,有利于更加科学客观评价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座谈中,部分机构和院校介绍了当前机动车辆鉴定、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等的发展情况。同时,就发展中遇到的瓶颈,机构资质等方面问题开展讨论。其中,省林业厅森林公安介绍了当前办理涉林刑事、行政案件基本每案都涉及鉴定,办案机关亟需相应专业机构能为其提供专业鉴定服务。建议纳入统一管理,并依托现有森林方面的专业院校、科研院所提供鉴定服务。
  作为鉴定意见使用方面,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基层交警办案中对机动车辆鉴定需求量大,但当前由于没有统一管理,产品质量鉴定、痕迹鉴定、车辆检测中心、修理厂等都有涉及,但水平良莠不齐,不利于公安交警部门办案和社会矛盾化解。省高院司法鉴定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当前法院办理案件涉及各类鉴定情况,认为对三大类外鉴定要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依法管理和开展鉴定服务。省高院审判业务庭相关人员认为要破除多头管理,提高鉴定机构准入门槛,统一鉴定标准,统一鉴定程序,严格对错鉴的责任追究,推进鉴定过程的透明度,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更好为审判活动服务。
  通过此次座谈,评估组对各类鉴定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也为下一步全面客观评价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提供了较为直观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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