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司法局“内外兼修”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6:56
为全面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办案业务水平,椒江区司法局以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程序,强化办案质量监督,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为抓手,由内向外,内外兼修,促进业务能力“质变”。
一是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程序。按照《关于对法院指定刑事案件进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积极做好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的应对工作。2016年1-9月,全区共接待来电785人次,来访570人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40件,已结案归档411件。办结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5件,依法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健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对会见、阅卷和庭审笔录以及辩护词、辩护意见等文书均作出详细规定,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办案质量。援助中心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后,通过当事人点单、援助中心指派,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刑事指定辩护。
二是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通过云平台,对刑事法律援助办案全过程实现跟踪监督。落实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卡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案件回访,确定专人负责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工作,一方面,及时回访受援对象或其亲属,征求他们对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律师反馈。今年以来,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对49件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随机抽样回访,其中电话回访案件47件,受访群众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满意度达97.96%。另一方面,利用回访的形式向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以及法官征求对律师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质量评估,对刑事案卷从会见、阅卷、证据运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效果等内容作出客观、综合评判,改善律师办案环境和提升律师办案质量。
三是健全部门间办案衔接机制。将3000余份印有法律援助告知书及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册送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窗口,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率。为公检法通知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设立“绿色通道”,畅通案源流转,设置专人接受函件、办理手续、指派案件承办人,及时向通知单位送达指定辩护专用公函,确定案件承办人,最终实现各环节无缝对接。同时,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坐班制形式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阵地和平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椒江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