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司法局三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实效
- 发布日期: 2016-10-27 16:44
为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率,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
一、搭建立体化援助网络,实现“应援尽援”。按照“一个中心、二级受理、三级网络”网格化总体要求,建立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总网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部门工作站为分网格,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网眼的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利用村居法律援助公示牌,将法律援助机构、热线电话等内容在农村人流密集点公示,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拓展“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依托“村(居)法律顾问”,确保法律援助资源效能利用最大化。充分利用《吴兴时讯》报纸、“律师说法”栏目,定期刊登法律援助案例和相关资讯,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二、建立规范化援助机制,保障“应援优援”。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庭审旁听制度、回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案件办理全程跟踪,通过旁听、回访、征求当事人及公检法等部门意见、发放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卡、评查归档卷宗等方式,对承办人员办案过程是否规范、案件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推行第三方“同行评估”模式,从全区律师队伍中抽取资深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确保评查工作质量。
三、打造无缝化援助流程,确保衔接顺畅。主动加强同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刑事通知辩护案件、转交申请案件的办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定期沟通交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实现工作机制上的“无缝衔接”。为最大程度方便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求符合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当天审查、当天指派,确保服务时间上“无缝衔接”,同时进一步规范格式文书,提升援助效率。
四、加强人性化援助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以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为主阵地,强化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要求热情接待、微笑服务,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推行上门服务制,对确有困难的受援人,提供上门办理援助服务。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援助咨询,在春节期间,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活动,在妇女节期间,开展“法律援助巾帼维权”活动,在重阳节期间,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