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 发布日期: 2016-01-04 16:55
去年以来,平湖市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重心下移,网络下延,力量下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积极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一、服务网络延伸,搭建法律服务便民平台。一是规范市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15年新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五位一体”的综合平台,“12348”专线、法律援助受理、人民调解接待、律师值班及司法鉴定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法律服务。二是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建成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础上,推行律师赴镇街道窗口值班制,每周“坐堂门诊”服务群众。重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熟悉法律、深入基层的优势,组织法律顾问定期上门走访,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基本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2015年新建“平湖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与司法行政门户网、法制宣传教育网三网并行,网站设置在线留言咨询版块,满足群众即时法律需求。在“智慧平湖”手机端设置“民生律师”模块,安排“民生律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开通“法韵平湖”公众微信,实现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相结合。
二、重视弱势维权,开辟法律援助助民通道。去年以来,平湖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9件,主要受惠面为基层弱势群体。一是健全服务网络,落实工作保障。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建立20个法律援助站,159个村居、新居民事务所和驻平部队法律援助窗口(点),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市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将法律援助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扩大援助范围。结合本地实际,将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2倍,法律援助受惠面进一步扩大。放宽对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援助条件,把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侵权赔偿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优先受理审核。针对本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的特点,加强劳资纠纷案件援助力度,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等特殊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即时援助。三是关注重点群体,开展专项维权。以保障农民、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了“农民工讨薪”“扶残助残”“守护夕阳红”等一系列维权专项行动。去年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23多件,涉及农民工237人,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25万余元。针对城镇化建设中因农村整体搬迁、农民集体聚迁出现的农村老人赡养纠纷,以农村老年群体为服务对象,办理50多起赡养类法律援助案件。
三、专业力量下沉,强化法律顾问惠民服务。加强基层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层组织、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一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法律顾问通过固定时间走访村社区、不定时按需出面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满足辖区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化解土地流转、征迁安置方面重大疑难纠纷,并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协助基层依法处置维稳、民生、经济等重大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服务村级经济发展。在服务基层过程中,法律顾问还积极服务村集体经济,提供法律意见,降低基层组织经济活动时的法律风险。随着土地流转工作的深入,农村大量土地需对外承包出租,村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参与土地规划、招商引资全过程,在土地招商合同签订、房屋出租、承包款回收等方面提供大量的政策咨询和法律意见,维护土地收益。三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基层换届选举、协助处理涉法事务、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切实提高基层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2015年,法律顾问主动参与新一轮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对基层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62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