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四围绕”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01-18 14:51
洞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围绕降限扩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领域。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的规定,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和信息互通,加大商请类案件办理力度;完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确保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与妇联、残联、工会等组织搭建工作平台,通过分工协作,为困难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活动,通过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围绕贴近民生,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在司法行政服务大厅配备身份证读卡机、高速扫描仪等设施,强化援务公开、服务承诺、信息宣传等上墙公示;完善单独接待室、等候区、书写台等区域功能,做到人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利民的区位优势,加强对工作站信息平台业务培训与应用监督,更好地发挥其在接待、咨询及开展宣传、转交申请等方面的作用,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户”试点,将符合有关条件的重点援助对象家庭确定为“法律援助户”,发放法律援助卡,持卡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享有“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一站到底”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服务。
三是围绕“互联网+”,进一步打造法律援助云端服务。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完善法律援助信息录入和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法律援助相关信息,确保法律援助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为困难群众建立信息配套数据库,与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联系,定期收集更新低保、五保、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数据,对数据库内人员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申请手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渠道,依托“洞头司法”和“洞头普法”微信公众号,自定义“申请法援”“维权指南”“服务平台”等3个项目,将群众法律需求的上门“被动接收”,转为“主动出击”,搭建法律推广、及时沟通、法援指导、阅文答疑的交互式平台,真正实现法律援助送到家。提升“12348”专线服务能力,加强“12348”专线管理,强化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实行社会律师坐班值守,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引导人民群众优先选择专线咨询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争创“12348”专线服务民生品牌。
四是围绕提效保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监管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争取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纳入政府购买项目,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健全法律援助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创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模式,提高案件与承办人员匹配度,针对案件类型和受援对象的不同特点组建专业化团队,创新法律援助打包签约模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健全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案件全程监督机制。全面启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评估系统,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发放办法。组建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志愿者队伍,提高案件旁听率,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社会化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