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 2016-01-14 15:17
温州市司法局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内容、统一标准、集中移交,对历年来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整理,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流程。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与温州市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温州市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档案管理工作原则、档案材料收集建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档案查阅、档案保管、档案保密等工作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规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材料从收集、整理、归档、查阅、保管、保密等各环节要求。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考评机制,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业务考评。加强工作指导,多次深入开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填写、管理、保存方法等问题,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强化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县局、司法所分别配备档案管理员。
二是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县级司法局收到监狱或法院的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后,建立“一人一档”,并依托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乐清、瑞安、苍南、文成等县(市、区)通过加强与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合作,引入专业化档案管理标准,全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格式,自2015年4月28日起,将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由正卷、副卷调整为执法档案和工作档案进行管理,统一制定档案卷宗目录,完善执法档案、工作档案、迁居档案、委托社会调查档案等卷宗内容,使卷宗形式和卷宗内容规范统一。实行社区矫正档案分段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执行档案由司法局负责管理,执行档案副本及工作档案由司法所管理并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立卷单位于次年6月前完善档案并移交给县司法局综合档案室统一归档,统一编号,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查漏补缺,清查整改。科学筹划,深入发动,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清查移交工作,努力克服档案整理工作中量大、人少等困难,经过市、县、所三级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对历年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查漏补缺和修订移交工作,确保每件档案完整规范。2015年,全市共完成整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50537件,移交县司法局综合档案室45505件,移交县档案馆1100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