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车轮式检查”严肃社区矫正执法纪律

  • 发布日期: 2015-08-0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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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司法局集中开展交叉检查、清理清查、网上巡查、突击检查、作风督查,以高压“车轮式检查”强度,严肃社区矫正执法纪律,杜绝执法死角盲区。
  一是开展业务交叉检查活动。6月至7月上旬,按照分片区分组交叉检查的形式,温州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直属分局社区矫正科长分成4个检查组,采用听取汇报、现场点验、查看台账、网上巡查等方法,对全市落实队伍纪律作风整治情况和社区矫正重点业务进行交叉检查和交流活动,重点抽查了21家司法所,其中直属分局、龙湾区、洞头县各抽查1家司法所,其他各地抽查2家司法所。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积极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教育措施。如瑞安市局坚持每月对新入矫对象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并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苍南县局针对基层司法所执法不规范的情况,集中梳理22个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整改;洞头县局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制度,对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求签订监护责任书;鹿城区局要求在请假申请表上加盖社区矫正工作站印章;直属分局要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做假前调查。通过对各地临时抽查1个司法所进行现场点验,全市共抽查社区服刑人员572人,实到554人,其中迁居4人、请假10人、未到4人,没有出现不请假外出现象。
  二是开展清理清查专项活动。结合最高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积极联合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严格对照12种脱漏管和14种虚管情形,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和日常监管的排查、自查工作。结合自查、互查、巡查和倒查等方式,重点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管理、司法奖惩、收监执行、禁止令执行、解矫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查漏补缺工作,切实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再犯罪特别是涉嫌严重刑事犯罪、违规违纪执法等案件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和防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经过市、县、所三级自查排查,全市共发现处置4名漏管对象, 处理脱管案件2起,并对法院作出撤销缓刑、假释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批准、决定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收监狱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社区矫正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开展网上巡查专项活动。利用社区矫正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定期巡查、定位手机轨迹研判,对全市各地社区矫正日常报到、上门走访、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外出管理等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认真落实督查制度,监督各县级司法局、司法所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日常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强化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和执法质量抽查,增强执法证据意识,规范案件审批程序,杜绝执法不严、工作不实、弄虚做假等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局已建立网上巡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平台巡查工作,及时处置报警事项,没有在检查中发现累积待处理事项和未审批事项。
  四是开展突击检查专项活动。随机抽取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电子化集中点验活动。系统自动排除出特殊管理人员和请假外出人员,剩余人员为被抽查对象。司法所在接到温州市局的抽查指令后,通过系统平台自动发送短信给被抽查对象。接到通知的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参加集中点验,通过iface完成人脸和指纹信息采集,由系统自动判定该人员是否应到未到,是否按时参加,是否是其本人,进一步提高点验的准确性。电子点验后,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整队,接受温州市局的点名点验。
  五是开展作风督查专项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对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和清理清查专项活动,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全市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视频动员会议,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全体人员、司法行政纪检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共6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近年来省内、市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并要求按照动员学习、警示教育、自查检查、整改落实四个步骤,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通过纪律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发现存在部分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不到位、社区服务形式单一、笔录制作不规范,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弱以及个别单位对发现漏管对象时处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地在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的同时严格按照《温州市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百分制质量考核办法》进行整改,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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