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矫正机构积极配合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5-07-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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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厅《关于配合做好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明确工作职责上下功夫。省厅召开配合做好省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后,省矫正办即发文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提高认识,结合实际,重点做好社区矫正案件评查、执法活动自查、执行情况排查、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社区矫正队伍教育培训和即知即改等7方面工作。各地高度重视,纷纷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是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各地结合全省社区矫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通过各种特色活动,对社区矫正执法案件、执法活动和执行情况进行逐一自查,认真查找问题,推进监管教育帮扶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的开展信息联查比对防脱管漏管虚管行动,全面查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情况。有的邀请当地人大常委会领导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有的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专项行动督察组进行专项督查,促进社区矫正配合人大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有的在全市部署开展缉捕脱逃社区服刑人员专项行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共评查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警告案件5616件、治安管理处罚案件490件、收监执行案件1170件、减刑案件2件、审前调查案件23599件、居住地变更执行案件1873件。
  三是整改落实,规范工作,在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各地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规范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省厅在清查清理基础上会商公检法单位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编印下发《浙江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针对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举办社区矫正岗位培训班,印发《社区矫正实务大家谈——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作报告》,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刑罚执行意识,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素质。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将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的重要途径,制定出台《浙江省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深入推进指挥中心“一中心三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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