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管理

  • 发布日期: 2015- 07- 22 18: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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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市司法局从制度、培训、指导、监督入手,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是完善制度。海宁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之初就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的文件,建立司法所“1+x”的工作模式,“1”是指每个司法所确定一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矫正专职管理员,专门负责开展日常社区矫正工作;“x”是按照20:1的要求相应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建立以社区矫正专管员为主导、社会工作者配合、社会志愿者参与的基层社区矫正管理队伍。今年初又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专管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社区矫正专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社区矫正职责明确、工作规范、监管到位。同时,为明确社区矫正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制定了诸如,外出请假规定、走访制度、教育社区服务规定、定位监管规定等,确保各司法所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一致。
  二是抓实培训。海宁市司法局将培训作为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抓手,每年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知识及时更新、业务操作更加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上岗培训,目前已经做到《行政执法证》持有率100%。鼓励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社工培训。目前,已经全部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邀请省厅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讲授业务知识、市公安部门负责人讲授笔录规范制作、检察院检察官作专题廉洁执法教育。海宁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召开以会代训活动,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下季度工作。
  三是及时指导。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定期下所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一人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指导完善。每年统一部署全市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内容,并制作全年教育参考计划发放至司法所,要求司法所做好规定内容的集中教育。比如,在春节、国庆、两会以及出现服刑人员收监情况时,全市各司法所统一安排集中警示教育。此外,统一充实集中教育的参考资料,统一购买、制作、收集集中教育材料并发放至各司法所。制作统一的笔录制作规程、档案整理方法、文书格式等。
  四是加强监督。市司法局每半年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市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给公、检、法等部门。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检察室依法不定期对全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察室主要通过查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与社区服刑人员约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等方式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以查明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依法管理,有无脱管漏管现象等。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进行视频点到,并可全程了解司法所集中教育的内容及时间。同时,利用移动定位监控系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是否遵守定位规定进行监管,对司法所是否做好定位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违规关机的,要求司法所及时了解情况并限时回复处理情况。另外,市局每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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