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华监狱“三个三”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发布日期: 2015-07-17 17:11
省金华监狱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总揽,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深化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为监狱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以“三个深化”为重点,丰富宣传教育内涵。深化学纪学规内容。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各支部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刑法》有关条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违禁物品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政治学习、区务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讨论,使各项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深入人心。深化警示教育主题。今年5至6月,在全监民警中开展了以“一次廉政教育大会、一堂反腐倡廉专题课、一次法规制度专项学习、一次‘卸包袱’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以案明理”警示教育活动,自制了一部以监狱民警违法违纪案例和部分在押罪犯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的专题片,并在廉政教育大会上播放,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深化廉政文化内涵。通过“一报一刊一网”、纪委内部小报《清风园》等平台,及时展示廉政事迹,宣传廉政制度,形成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多形式、宽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全域宣教”格局,实现对党员民警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关口前移,使廉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以“三个推进”为基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警情廉情预警机制。以各科室、分监区、股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为主体,多角度了解、印证、补充警情廉情。每季度由监狱纪委和政治处负责实施廉政勤政测评,每月在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中开展问卷调查、谈话,收集民警执法管理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将各种警情廉情分为七类,确定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个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形分别采取引导教育、个人考核等处置措施,推进民警队伍勤政廉政建设。推进重点岗位人员约谈制度。对新提任或转任的科监区、分监区(股室)领导分层进行谈话,提醒其树立风险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承担管理职责。此外,适时对基建、招投标、信息技术等部门人员及监区生活卫生干事、司务长等人员进行提醒性廉政谈话。推进民警岗位交流机制。制定《重点岗位普通民警轮岗交流实施意见》,重点岗位对象包括监区生活卫生干事、伙房司务长,有物资采购权、物资(质量)验收权的民警及有承包项目监督权的民警,机关管教线、招标办、基建办民警等。去年以来,监狱对部分科监区领导、分监区(股室)领导及机关重点岗位民警进行轮岗交流286人次,以进一步突出管理职能、降低廉政风险。
三是以“三个完善”为亮点,增强党风廉政工作实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年初,监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升案件查办区块的考核分值,以进一步强化各党支部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鼓励各党支部主动寻找线索,对于能积极协助监狱纪委查办案件的,在考核上将给予减半扣分,有效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力求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完善群众监督工作机制。针对监狱业务涉及面宽,权力运行环节廉政风险点分布广,单靠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够全面等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工作机制,织密群众监督网络,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组织群众监督员对各类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57次,发布专项督察通报20期,发现供应商“以次充好”、缺货等问题42起,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监督实效明显。完善民警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监狱人民警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长、严明纪律、严格履职”要求,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今年以来,已经有3名科监区领导、2名分监区正职领导受到通报批评处理,1名分监区副职领导受到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