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严把三关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 发布日期: 2015-04-0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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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司法局把好“入口”“管控”“惩处”三关,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助推“平安新昌”、法治新昌建设。
  一是把好 “入口”关。配齐装备。为每个司法所配备警眼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和具备打印、复印、传真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为规范执法提供充分的硬件支持。深入宣传。积极宣传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争取社会各方了解和支持,并保证审前调查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加强培训。结合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专门举办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前调查的业务能力,去年举办培训班3次,培训171人次。规范操作。坚持全面调查的原则,对调查对象的家庭、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及被害人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广泛收集意见,向法院、监狱出具书面评估参考意见。及时归档。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对审前社会调查函、评估报告、调查笔录、相关证明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规范文书制作。
  二是把好“管控”关。加强执法检查。合理制定并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评分表,采取矫正科督查、司法所互查、公检司联合检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按得分情况对全县16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综合排名。加强法制监督。出台《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执法监督的重点,安排法制专员负责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信息化核查。增设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u端,明确各司法所信息化核查责任人和专管员,要求司法所所每日登录监管平台核查矫正人员活动轨迹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电话抽查,严肃查处恶意关机、人机分离和擅自越界人员。全县社区服刑人员gps动态定位率超过98%。
  三是把好“惩处”关。通过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lbs手机定位、走访等平台,牢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轨迹、动态去向和思想状况,对擅自外出、人机分离、恶意关机或变向停机的社区服刑人员,立即启动惩处程序,组织2名以上司法行政干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及时落实惩处措施。完善每半月与辖区派出所核查核对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违纪违法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启动收监程序。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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