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四个注重”提高社区矫正教育水平
- 发布日期: 2015-12-04 16:08
嘉兴市司法局突出重点,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教育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低发水平,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改好率、转化率达到100%。
一、注重基础教育。一是入矫教育明身份。注重入矫后“第一堂课”,教育周期为入矫后三个月,主要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掌握在矫正期内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后果等,使他们牢记自己的身份,明辨是非,进一步促使他们正确树立服刑意识、改造意识,为中、后期的教育矫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常规教育识法纪。在入矫三个月后至解矫前三个月,通过集中教育、网上学习、个别教育相结合,注重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矫正、法律知识学习、思想道德教育、就业技能掌握等,引导其增强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三是解矫教育树信心。在解矫前三个月,安排回归社会适应性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内容,并组织开展就学指导、就业推荐、回归准备等,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信心,正确面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重启新的人生。如桐乡市以建设“全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区”为契机,先后成功帮助近50余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走进校园。
二、注重心理矫治。一是开展心理测试。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充分运用scl-90心理测试软件,建立落实入矫、中期和解矫三阶段的心理测试机制。通过心理测试,及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存在的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进而不断调整教育矫正方案,采取相对应矫正措施,为诊断评估再犯罪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提供心理咨询。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数量的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定期接受社区服刑人员上门或电话咨询,解答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帮助他们答凝解惑,引导他们走出困境。同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心理专家,建立一支专兼职相互补充的心理咨询师队伍。如海宁市、平湖市等地均建立了一支10人以上的心理咨询师团队,定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辅导。三是开展心理治疗。依托医院、学校等,定期开设心理门诊,免费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根据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评估心理健康状况,分析确定是一般心理问题还是严重心理问题,筛选需要实施心理治疗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针对性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治疗。
三、注重个别教育。一是制订矫正方案。在入矫初期,矫正小组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成因、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制订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并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行为变化和现实表现,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策略,以使教育矫治达到最理想的效果。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典型矫正案例评选、个性化矫正方案评比、优秀矫正课件评价等活动并取得预期的较好效果。二是落实个别谈话。在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普遍建立了谈话教育室,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规范实施谈话教育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落实 “五个必谈”机制:即入矫后必谈、思想波动较大时必谈、本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困难或变故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解矫前必谈。桐乡市还创新探索出“三管三约”制度,即由法官、检察官、警官视情况约谈、约访、约见辖区内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三是解决个体问题。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落实教育矫治措施,帮助解决在入学、就业、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困难,从而较好地实现预期的矫正目标。
四、注重资源整合。一是强化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依托企事业单位,大力建设集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劳动教育基地,有效落实教育矫正、社区服务二个八小时的要求,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实现融入社会“软着陆”。目前,全市共建有劳动教育基地51个。二是强化与监所协作。依托嘉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建立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运用系统平台,大力建设监地远程视频教育室,利用监所的优势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等。今年,嘉兴市司法局还组织省长湖监狱20多位民警对该市基层社区矫正岗位进行“传帮带”实践教学活动。三是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专业社工组织等社会组织和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升教育帮扶水平。目前,海宁、嘉善、桐乡等绝大多数县(市、区)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非执法类事项,涉及社区服刑人员近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