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司法局健全“三项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 发布日期: 2015-12-28 17:28
今年以来,奉化市司法局以成立法制科为契机,以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最大限度杜绝执法中各种违法和不作为事件的发生。
一是厘清责任,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下发《奉化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法制工作科,对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梳理社区矫正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职责、权限,并将职责细化到人、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依据、征求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法可依,在程序上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流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审查制。制定下发《奉化市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明确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执法标准,完善执法各阶段流程设计,全面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加强对13类重大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的监督,把牢上报审批环节,由法制科对社区矫正科提出的拟处理意见进行核审,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意见、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严防出现应处未处、错误定性等执法问题。今年以来,法制科已完成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内部审查26件。
三是查漏补缺,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制。以执法案卷评查为主要手段,每年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活动,要求形式上做到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实质上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完备、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活动中无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和超越权限审批、监管职责不严等行为。确立赏罚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执法过错的,按照各责任人过错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行政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法制科开展执法案卷书面审查26件,审查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