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首次引入百分制质量考核
- 发布日期: 2014-08-04 17:27
近日,温州市出台《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百分制质量考核办法》,首次将百分制质量考核引入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管理工作。
《办法》围绕审前社会调查、入矫、日常管理、奖惩考核、解矫、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重点落实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执法、管理责任,以强化司法行政内部监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一是考核指标分值化。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具体设置了五大项73个子项,按照设置的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规定对重大问题加重扣分,被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推广、或推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等,酌情予以加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扣分和加分,下无保底、上无封顶。
二是考核方式常态化。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作用,采取系统平台考核与实地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考核方式的常态化。通过平台不定期抽查、现场实地重点检查,加大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考核评分科学化。针对信息管理平台信息输入质量和审前社会调查、违规违纪、减刑(假释)、延长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办理质量、县级局考核质量等考核内容,要求县级矫正科、法制科进行质量监督考评并赋分。市局按照考评标准赋分后,以市局与县局赋分之差对县局进行扣分,强调了县级层面评分的准确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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