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临海监狱出台民警直接管理回避制度
- 发布日期: 2014-07-25 16:07
为积极应对民警队伍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创新廉政防控机制,近日,省临海监狱出台《监狱民警直接管理回避制度》,将廉政建设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鉴于监狱台州籍民警监管台州籍罪犯风险较大的实际,该制度规定,如民警与其所在监区罪犯有亲属、同学、师生、战友、同事关系的,监狱将调整民警工作岗位或罪犯服刑单位,对于民警公务回避的由组织人事科以回避通知书的形式予以执行;对于罪犯服刑单位调整的,由纪委以回避决定书的形式通知狱政管理支队执行,从而建立完善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减少廉政风险。
为防止监狱执法公正性受到挑战而影响执法效果,监狱加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从罪犯入监起,就严把关口,加大索情锁证力度,规定罪犯入监教育期间,入监监区应尽快了解情况,告知罪犯回避制度,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有无回避对象;监区民警如发现有需要回避情形的,7日内主动向监区领导提出回避申请,狱政管理支队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应作出相应调整,并向纪委备案,对民警故意隐瞒影响公正执法的,监狱将给予相应处分。
此项制度实施以来,已有4名民警及罪犯提出申请并由监狱及时调整岗位,在弘扬狱内改造正气的同时,也推进了监狱“阳光执法”,进一步巩固了监狱廉政建设成果。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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