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社区矫正百日整治”专项活动
- 发布日期: 2014-07-14 17:32
近日,舟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强基础促稳定”社区矫正百日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自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主题为“强基础、促稳定”的“社区矫正百日整治”专项活动。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大排查,重点走访排查有抢夺抢劫、行凶斗殴、寻衅滋事、惯偷、赌博、诈骗、吸毒等犯罪史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长期患病人员,“三无”人员以及新入矫人员,摸清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定各层级重点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集中开展一次信息核查核对,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百日整治动态分析会,对重控人员情况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制定处理对策。
二是强化违规整治。认真落实信息化核查制度,每天至少落实两次轨迹定位,对重点人员采取全天候跟踪定位管理措施,对有定位异常情况的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对长时间关停机、关停机三次以上、越界、人机分离等情况,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按规定从严处置。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应立即固定证据,按程序依法作出相关处罚。
三是强化帮扶教育。开展“强基础 促稳定”集中点验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重点开展防范夏季“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违法案件发生的警示教育及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应知应会教育,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身份意识和严格遵纪守法和自觉服从监管意识。对部分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一次帮困扶助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庭感受到政府关爱,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意识。
四是强化能力提高。开展“三查”回头看活动、举行“四知道” 考试和执法规章制度知识考试,采取自学与集中讨论相结合,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