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开展职务犯罪、金融、涉黑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专项集中教育

  • 发布日期: 2014-07-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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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海宁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针对职务犯罪、金融、涉黑犯罪三类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进一步强化这三类犯罪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增强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意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这三类社区矫正人员的特点,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海宁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让这三类人员重新温故社区矫正人员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引以为戒,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二是要正视自己的身份,端正态度,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三是要加强学习,调节自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最后,工作人员还给他们布置了写一篇体会的任务。
  海宁市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对职务犯罪、金融、涉黑犯罪这三类社区矫正人员与其他社区矫正人员一样实行严格管理。此次对这三类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也是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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