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三个同步推进”谋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转型发展

  • 发布日期: 2014-06-0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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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在原劳教场所职能转向戒毒管理后,合理使用原劳教场所和人员,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杭州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关心和省戒毒局指导下,顺利启动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收治戒毒人员30名,标志着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首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型完成,目前场所保持平稳有序,为“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的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其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与转型发展同步推进,打好戒毒工作基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杭州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部署和戒毒工作实际要求,加快场所转型的各项基础建设,认真制定《场所转型准备工作规划》《场所转型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及任务分解表》等方案,从思想认识、安全稳定、业务理论、队伍建设、场所建设、制度保障等多层面、多维度加快各方面建设。同时,调整基层结构,优化警力配置,注重资源整合,为启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二是坚持继承保留与更新改造同步推进,加强戒毒设施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原有设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场所能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留安全、后勤、教育、诊疗、心理咨询等基本设施,减少重复建设。同时根据强制隔离戒毒需求,严格对照《新转型戒毒场所验收标准》,加强设施改造。增设康复训练、隔离病房、情绪宣泄、团体心理辅导等设备设施,切实达到戒毒工作设施标准和工作需要,达到提高收治效果的目的。
  三是坚持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同步推进,提升戒毒队伍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原有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戒毒人才队伍培养,在民警队伍中开展“理念转变大讨论”活动,解决“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等问题。同时分批组织人员赴院校、省内外戒毒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跟班学习,通过“走出去”,增长收治经验;同时,邀请医学、心理和戒毒等相关领域专家或业务“带头人”前来授课,还开展所地医疗协作活动,由富阳市医院选派3名医生轮流白天坐诊、三名护士24小时轮流值班的诊疗服务协议,通过“请进来”强化了戒毒医疗力量,提高收治水平。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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