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实现创新突破

  • 发布日期: 2014-06-0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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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协调管理,在监管的方式上有了新突破。协调与公安机关一起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联合监管,在全区继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出国(境)报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新接收和期满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按规定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统一报备,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擅自出国(境)、逃避监管现象的发生。2013—2014年,该局共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报备743人(次),提请宣布护照、证件作废4人(次),由公安机关收缴证件4人(次)。
  二是强化防范意识,在监管的效能上有了新突破。为规避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中因社区服刑人员故意“人机分离”、关、转、停机等现象造成的脱管状况发生,该局将“技防”和 “人防”监管手段有机结合,聘请了社区服刑人员周边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有社会责任感且公益意识强的人担当“司法行政信息监督员”,重点发展重点人口周围信息员、特殊岗位信息员、特定时空活动信息员、重点人口信息员和社会治安积极分子信息员这五支队伍,构建起一张360°全方位监管的“司法行政信息监督网”,该网络运行4年多来,通过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查处了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11人,其中10人被处以警告,1人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强力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地域衔接,在监管的空间上有了新突破。该局制发《黄岩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管理规定(试行)》,严格限定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条件、请假程序、请假期限、外出监管规定、续假制度、销假制度、违规处罚等七项重点内容,要求司法所对请假理由、外出目的地、目的地接洽人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严格把关,并对经批准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技术、通讯联络手段进行跟踪管理教育,落实“日定位”和“周听声”的管理规定,督促其按时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掌握了解他们在外期间的生活、工作、表现情况,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区内、区外全覆盖定位,活动区域范围全天候监控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监管安全隐患, 2013年至2014年,该局经批准请假外出超过7天的社区服刑人员108人,司法所向局报备请假外出在7天内的社区服刑人员126人,全部人员在外出期间遵纪守法,按时回来销假,未发生脱管现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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