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4-06-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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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仙居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该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认为全县社区矫正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工作队伍逐步壮大、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新增的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必不可少的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准确定位,要在人力、财力、物力配置上给予应有的保障,尤其是社区矫正执法机构、乡镇司法所必需的执法装备要优先配备,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职能的有效履行;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法、检、公、司四部门要加强衔接、协调,建立法律文书传递、信息交互、执法协助工作制度,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要维护其严肃性,司法行政部门要理顺内部工作关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仙居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因工作失误、失职而导致的渎职风险;要严把入矫、解矫、请销假、迁居、审前调查等关口,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警告、治安处罚和收监等措施要执行到位,不断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要整合资源,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充分整合资源,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以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龙头,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要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阳光驿站”建设,寻求与村级工作站建设的有机结合,将监督、上门走访、个别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有机地进行配置,形成全力,切实做好教育矫正工作;要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年底前凡是有社区矫正人员的村居(社区)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的要求;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人员1:20的比例,统一招聘部分社会工作者,同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模式,逐步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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