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该市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4-06-16 17:46
近日,临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社区矫正工作。在听取工作汇报后,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社区矫正工作近几年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措施有力,推进迅速,为“平安临海”、“法治临海”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延伸监管触角,村级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临海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全覆盖。目前,该市的1025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工作站,有社区矫正人员的791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协管工作。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下发《关于建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工作站职责和性质,并受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站设站长一名,成员若干名,成员可在村两委、妇女会、共青团、老年协会、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吸收;根据实际可设副站长一名;村法律顾问协助工作站开展矫正人员的法制教育学习工作。工作站建立 “矫正日记”、“矫正人员日报告登记”等八项工作制度,同时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矫正工作。二是以规范运作为抓手,着力实现三级无缝对接。矫正人员首次报到实行市司法局登记接收制度。市司法局在对矫正人员进行登记后,向矫正人员签发《入矫通知书》,明确要求矫正人员按期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司法所接收后,填写《入矫通知书》回执交市司法局存档。同时,与矫正人员、志愿者、家属等分别签订《接受矫正保证书》、《矫正监管责任书》,并向其所在的工作站签发《矫正协管通知书》。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工作站报到后,由工作站将《通知书》回执送交司法所存档。
二、政法各家互动,衔接工作实现“零障碍”
一是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对工作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商讨研究,并形成共识;司法所与派出所各自确立专人负责联系接洽,定期核对矫正人员名单、定期到矫正人员家中走访,定期联合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使矫正信息“人员名单一致、情况掌握一致、跟进处理一致”,从而确保源头信息掌控无误。二是联合出击,处置得力。每半年度举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公检法司四家到各镇(街),联合督查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务、集中教育、档案登记等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检察院书面出具检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强化源头管控。三是配合无间,威慑有力。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在充分调查及科学评判风险的基础上,出具审前调查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事实依据;对矫正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由司法行政机关核实违规违法行为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中教育、集中社区服务的矫正人员,一律进行行政拘留;因违法行为被处治安拘留的,一律撤销缓刑、假释。
三、创新管理模式,教育帮扶搭建“回归桥”
一是区分对象,实施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根据矫正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将教育矫正过程分为入矫、常规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设定不同教育目标和方法,分段施矫。按照矫正人员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等进行分类管理,积极开展因类施矫。如对认罪态度差、消极改造的矫正人员实施c类“严管细教”;对表现突出,改造积极的矫正人员施行a类“宽松管理”。矫治并举,开展特式强化教育。将一些在刑意识差、无视矫正纪律、不服管、改造 不积极的顽固分子,集中到市公安边防大队进行强化教育,通过军事化教育,促其重塑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纪律意识。二是丰富载体,延续劳动改造效果。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 “新生林”,每年的“3.12”植树节前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新生林里认领种植树苗、定期养护小树。清明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义务巡逻,义务巡山、扑灭隐火,变被动劳动为主动服务,修复矫正人员的社会关系;创建大型公益劳动基地“自新园”,矫正人员定期到园内进行除草、育苗等简单劳动。制定矫正人员 “新生河”创建活动方案,倡导全体矫正人员投身“五水共治”。通过组织矫正人员开展发放“五水共治倡议书”、植树造林、承包治理一条河(一口塘、一段渠)等形式,积极开展矫正人员“五水共治”之“新生河”创建活动。三是人性化帮扶,扫除回归社会障碍。依托职技校,成立市级矫正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为确有需要的矫正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社区矫正爱心基金”,专门用于资助矫正人员中的经济困难、生活窘迫者。创建镇(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帮助矫正人员解决就业,申请廉租房,落实低保、户口及子女读书等实际困难;依托村级工作站及网格服务团队,及时为矫正人员排忧解难,帮助其从根源上摒弃不良思想和犯罪动机。截至目前,共帮助矫正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就学等困难110余人次。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