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四个强化”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监管

  • 发布日期: 2014-03-0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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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意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参加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细化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责任制和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二、强化排查,消除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对全市122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走访,全面排查有上访、集中闹事、寻衅滋事等倾向的重控对象和其他严管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包夹帮扶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
  三、强化监管,严肃执法。实施社区矫正人员每日动态电子定位监控,落实专人对社区矫正人员遵法守纪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社区矫正人员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持续深化人户分离、流动性大等13类社区矫正人员四控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协调联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意识。
  四、强化应急,规范处置。启动社区矫正安监管全事故预警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日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监管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完善并规范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实现快速响应和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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